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技术标准的沿革,至今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首阶段的约30年时间里共完成了三次技术规范制修订:1955年发布实施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里明确了交通标志分为三类28种;这样的措施使得驾驶员在出口位置没有选择机会和权利,只能及早提前决定是否驶出高速公路,长此以往养成在出口前方尽早做好准备的习惯。1972发布实施的《城市和公路管理规则》里明确了交通标志分为三类34种;1982年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JTJ072-82《公路标志及路面标线》里将交通标志提升到三类105种,一直沿用至1985年。在这一时期,交通标志的制造工艺主要是油漆涂刷于木块或铁皮以及搪瓷技术。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 V 类反光膜(钻石级)逆反射指路标志的平均有效视认距离为 162 米;点阵式 LED 主动发光指路标志的平均有效视认距离为 264米;半透式 LED 主动发光指路标志的平均有效视认距离为 244 米。
对视认距离进行差异性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主动发光标志与逆反射标志的视认距离存在显著性差异。这说明 LED 主动发光标志视认效果明显优于 V 类反光膜(钻石级)逆反射指路标志,而点阵式 LED 主动发光标志与半透式 LED 主动发光标志的视认效果则差异不大。主动发光标志的视认距离比 V 类反光膜(钻石级)逆反射指路标志的视认距离提升 63%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V类反光膜(钻石级)逆反射指路标志的平均有效视认距离为16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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