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结构加固工程,可分为房屋结构整体抗震加固(即体系加固)和构件加固。体系加固是针对房屋结构整体抗震性能不足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而进行的加固;构件加固是针对局部构件承载力不足而进行的局部构件的加固
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加固,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加固设计应注重节点连接构造设计。
多层砌体房屋抗震加固
多层砌体房屋抗震加固整体验算,可采用加固后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作为衡量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的指标,也可按设计规定方法对加固后的墙段用截面受剪承载力进行验算。
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
加固后的楼层和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与鉴定不同的是,要按不同的加固方法考虑相应的加固增强系数,并按加固后的情况取体系影响系数ψ1和局部影响系数ψ2。
1、墙段加固的增强系数对A、B类砌体房屋均相同,对面层加固,根据原墙体的厚度和砂浆强度等级、加固面层的厚度和钢筋网等,取1.1~3.1;对板墙加固,根据原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取1.8~2.5;对外加柱加固,桥梁加固维修,当鉴定不要求构造柱时,根据外加柱和洞口情况,桥梁加固公司,取1.1~1.3。
2、构造影响系数对A、B类砌体房屋略有不同,主要表现在构造柱的影响系数上:a、增设抗震墙厚后,若横墙间距小于鉴定标准对港欣楼盖的规定值,取ψ1=1.0;
施工工艺
表面处理→配胶→粘贴→加压→固化及养护→防护处理→检验
施工方法
1. 表面处理:清除旧混凝土粘贴面上浮灰、尘土、油渍、污垢。
· 2. 胶料配制:按称量比例调制粘结胶,调制前对甲、乙两组分别搅拌,混入后再充分搅拌;
3. 粘贴:把配制好的胶料同时涂抹在已处理好的钢板和混凝土表层,桥梁维修加固,把钢板与混凝土粘贴;
4. 加压:钢板粘贴后即加压固定,直至钢板周边同时挤出胶液为止;
5. 固化及养护:钢板加压不得中途局部减压,经24小时后可卸压,3天后可受力使用;
6. 防护处理:粘贴加固,经固化卸压后进行防锈防腐处理;
7. 检验:粘钢固化后应检验粘贴密实度情况,如不符要求,应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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