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许可(Patent Licensing)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成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这种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独占许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排他许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i家许可。
??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善意侵权
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或销售了***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
??依我国《专利法》规定,所谓的“不知情”应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情况。这种行为尽管是因不知情而为,但仍然是侵权行为,只是因为其属善意而为,因此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此种行为只限于使用或销售,制造或进口行为的行为人有义务注意其制造或进口的产品是否为他人的专利产品。
专利公告
专利公告,是指专利案经过实体审查(或形式审查)获核准审定(或处分),亦即公告之专利表示其已取得专利权。
??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
??(14)专利权的***;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
??专利公告与专利公布的区别
??“专利公布” 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专利公告” 是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时的***公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时的***公告;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专利规避***初的目的是从***的角度来绕开某项专利的保护范围以避免专利权人进行侵权***,专利规避是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合法行为pJ。因此首先对专利规避设计的实施方法做出回应的多源于***学者,并随着专利***案件的不断积累,总结与归纳出了相应的组件规避原则,主要是从删除、替换、更改以及语义描述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专利规避。实际应用中专利规避设计可遵循的三点原则:
??减少组件数量以满足全i面覆盖原则;
??使用替代的方法使被告主体不同于权利要求中指出的技术以防止字面侵权;
??从方法/功能/结果上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性改变,以避免***等同原则。
??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从侵权判断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权利要求书分析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对其进行删减和替代, 以减少侵权的可能性。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宏观层面上的指导方针,对设计人员来说,需要具体可以实施的过程来详细指导如何在现有专利技术基础上进行重组和替代,并且开发出新的技术方案绕开现有专利的保护范围。功能裁剪作为有效的分析工具能够指导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并结合专利规避设计原则选择合理的技术进行删除或替代,从根本上突破现有专利的技术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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