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代理公司信赖推荐 商专知识产权
作者:商专知识产权2020/9/17 22:01:49







专利壁垒表现形式:

??专利技术壁垒

??发达***利用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筑起由专利权构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高新技术的发明者都有着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成果几乎被专利技术所覆盖。而在高新技术领域制定技术标准时,没有成熟的公知技术可供使用,一些标准化***为了制定法定标准,就要与知识产权人谈判,签订合同,当然在使权利人得到利益的同时,对权利也做出一定的限制,如专利权人应对使用者提供不可撤销的权利许可等。

??专利注册陷阱

??典型的注册陷阱是设置专利网,即企业的某个技术获得专利后,以其为基本专利,将改进技术和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同改进技术、外围相关技术共同构成的专利网,从而形成本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突破。

??择时起诉侵权专利

??在市场比较幼稚、起诉侵权得不到利益时,被侵权的知识产权拥有者并不起诉,等到市场培育起来以后,知识产权拥有者便可理所当然地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条款逼迫侵权企业要么退出市场,要么***巨额的专利使用费,借鸡生蛋,坐收渔利。

??知识产权内部化

??知识产权内部化是指一些发达***的跨国公司为保持在高技术领域的垄断优势,其高技术或含有技术专利的商品、专有技术的商品主要流向拥有多数或全部***的国外子公司,即使在技术创新成果与企业现有经营不相吻合的情况下,企业也往往不是轻易地单方面出让该项技术成果,而是将它作为交叉许可的筹码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企业的技术成果。


软件专利

  软件专利,即计算机程序专利,是为计算机软件申请的专利。自由资讯基本架构推展协会(FFII)认为软件专利是“借由电脑程序以实现任何电脑运作之专利”。软件专利容易滋生专门靠专利官司来获得收益的专利蟑螂。

??计算机程序在多数***不受专利法的保护,通常各国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曾给予计算机程序以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排除“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以做为拒绝部分涉及软件之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公约》及德国、英国和法国的专利***定:计算机程序不受专利法的保护。

??现今,对于软件是否应被授予专利仍存有激烈的辩论。关于软件专利之重要争点如下:

??软件是否可被授予专利;倘软件可被授予专利,则将如何区分可被授予专利与不可被授予专利之软件;

??有关对软件的进步性要件,其适用是否过于宽松;

??对于软件授予专利,是否已阻碍创新,而非鼓励创新。


***i佳实施方式要求

  ***i佳实施方式要求(best mode requirement),是指美国专利法所规定规定说明书应当阐述发明者或参与发明者所认为的发明***i佳实施方式。***i佳实施方式要求是防止不按***进行完全披露而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发生的闸门。这一要求不允许发明者仅仅披露其次优实施方案而将***i佳的实施方案保留秘而不宣。??

***i佳实施方式的构成要件。

??达成***i佳实施方式要求有两个要件:

??(1)必须判断在专利申请时,发明者是否知晓一个***i佳的实施专利的方案,它的要求集中于判断发明者提交专利时的内心状态。

??(2)倘若发明者的确拥有一个***i佳实施方式,那么便需要判断说明书中是否披露了***i佳实施方式,并且该领域一般技术人员可以实现该实施例。它的要求集中在判断所要求的专利的范围以及该领域的技术水平。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要求发明者进行***i佳实施方式的披露,即使发明者并不是该***i佳实施方式的发现者。

??***i佳实施方式要求的立法目的:

??***i佳实施方式要求是“美国专利法的关键”。其强制要求从发明者的角度披露发明内容的***核心信息。人类都有保守秘密而仅仅告诉他人“非***i佳实施方式”的天性,而***i佳实施方式要求则是对抗这一人性弱点的卫士之一。若无其存在,则“专利法促进科技发展的立法目的即无法实现,因发明者将被允许获得专利垄断权的同时将其发明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起来。

??专利说明书必须披露发明者发明专利时所认为的***i佳实施方式。其目的是防止发明者获得专利的同时隐藏其偏好或者说更有价值的发明实施例。



商户名称: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