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代理多重优惠
作者:商专知识产权2020/8/6 11:22:50







专利实用性的判断标准:

??实用性的判断较之新颖性、创造性容易,因为实用性的判断标准相对确定,而不带有随意 性,审查员的自由裁量余地较小。而且,实用性的判断也用不着在浩如烟海的现有技术中检索对比文献,只要对发明创造应用于实际的可能性作出判断即可。尽管如 此,在具体判断实用性时仍应遵循一定的标准,违背了这些标准则可能出现判断错误。

??(1)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一项发明创造要付诸实施,必须具有翔实的具体方案。仅有一个构思,而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 发明创造被称作未完成发明。未完成发明是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故而也就不具备实用性。例如,曾有人设想在南方的天空上修建一个硕大无朋的接雨盘,并在盘下接 一输水管直通北方,这既可解决南方因雨水过多而导致洪涝之灾,又避免了北方久旱无雨之害,这样便可在宏观上解决我国南水北调的问题。且不说这一构想是否违 背自然规律,仅就这样一个设想而言,它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接雨盘、输水管等均不知应如何建造、用什么材料建造,所以充其量只能算作未完成发明,肯定是 不具备实用性的。如果一个方案本身就违反了自然规律,那么无论这一发明创造如何精巧,它肯定不具备实用性。因为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实施的。如 永动机,无论是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第1类永动机,还是违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第二类永动机,均不可能被制造出来。所以只有那些有翔实、具体的技术方案,且不 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创造才具备可实施性。

??可实施性的另一层含义则是要求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重复实施。有些方案尽管翔实、具体,但不可能在产业上重复实施,同样也不具备可实施性。如武汉长江大桥横跨 于万里长江之上、龟蛇两山之间,这种利用了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的方案是难以重复实施的,自然不具备专利法上的实用性。一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时,*** 允许申请人对发明的机理不予解释,有时发明人可能对其机理全然不知,因为许多发明创造是偶然间发现的,可能还来不及弄清其原理。但是,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 造必须能够重复实施,只要按照申请提出的方案去做,必定能再现所称的效果,并且可以重复任意次。只有这样的发明创造才具备可实施性。

??(2)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

??这里的有益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所能够产生的 积极效果。通常,这种积极效果可以表现为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工作和生产环境、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益性与上节创 造性中所述的技术进步分别有其不同的含义。有益性侧重的是发明创造为满足社会需要所带来的积极效果,而技术进步则仅仅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在技术特点方面的进 步。如将一座完全由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车间全部改用手工作业,这在技术上是绝i对不具有任何进步的;但另一方面,这却可以提高社会的劳动就业率。由此可知, 有益性与技术进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它们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那种明显地变劣技术方案是肯定没有有益性的。

??在判断有益性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申请专利时这种发明创造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可能还没有产生,只要有产生积极效果的可能就行了。贝尔在1876年的第 174456号美国专利就是现代电话的鼻祖,但在当时却被第1流的电气***贬斥为“连玩具都不如的无用的专利”。同样,爱迪生i发明第1只灯泡时,其寿命很 短,似乎并无任何积极效果,但经过灯丝材料的改进并辅之以真空工艺,这一问题也就解决了。所以,对于发明创造不能只看某些表面现象,有些在申请时尚不完善 的发明创造,甚至有的尚存在严重缺陷的发明创造,在克服了缺陷后可能会有***的生命力。

??对于我国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三种专利而言,在实用性审查上没有太大差异,就外观设计而言,美感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广义的实用性。


专利出让战略

  专利出让战略是指将专利权作为商品积极推销。对于企业来说,主要是那些本单位不打算实施或无条件实施的专利,才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战略。

??这种出让包括两种基本形式:使用权的许可与专有权的转让。

??由于专利许可包括多种许可的形式,独占许可与非独占许可、单许可与复许可、普通许可与交叉许可等,所以企业在进行专利许可时应当根据自己许可的目的,选择不同的许可方式。由于不同的许可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后果,所以企业在制定自己的专利战略时,应当充分预见各种不同的专利许可形式在双方当事人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战略考虑简单说主要在两个重要方面:一个方面是形成专利许可关系前必须关注时限和域限问题及其权利滥用问题,也就是说,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应当限定受许可人实施专利的期间和地域,尽量避免采用复许可;另一方面,形成专利许可关系前必须比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利益与单纯由自己实施专利所获利益的价值量,还要考虑因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对自己市场的显性和隐性影响。至于说转让,它是一种专利权利除人身权外的卖断性让渡,所以***关系相对比较确定。



专利***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是***其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向人***i院起诉三种方式***。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法》向人***i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i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向人***i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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