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许可证是指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再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许可证形式。
??分许可应注意的问题:
??(1)被许可方能否颁发分许可证,应以原许可证为依据。
??(2)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向第三人颁发分许可证的,分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的部分无效。
??(3)分许可证所及的地域范围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地域范围,超过原许可证地域范围的行为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4)被许可方给分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所授予的实施方式不得超过原许可证所约定的实旌方式。
??(5)总而言之,分许可证只能从属于原许可证,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分许可与转让: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强制许可受益人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这就是禁止强制许可受益人授予分许可证,即以他自己的许可证为基础的许可证。为什么要禁止他授予分许可证呢?因为,如果强制许可受益人可以授予分许可证的话,那么授予强制许可的严格程序就可以用授予分许可证的方法绕过,而无需向专利局请求。禁止授予分许可证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流弊。
??我国专利法中没有关于强制许可的转让规定。按照一般***的做法,和上述的分许可证相反,强制许可的转让是不禁止的,但是,必须符合这样一个条件:强制许可必须连同强制许可受盘人的企业一起,或者连同强制许可受益人的企业中按照强制许可实施取得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那一部分车间一起,才能转让。这种转让必须经过专利局批准。专利局在审核时,唯i一的标准是看强制许可受益入的企业(或者企业的有关车间)事实上是否确实已经转让。
捐献原则
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原则。可表述为:如果专利权人在专利说明书中公开了某个实施方案(embodiment),但在专利申请的审批过程中没有将其纳入或试图将其纳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则该实施方案被视为捐献给了公众,当专利申请被***后,专利权人在主张专利权时不得试图通过等同原则等将其重新纳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捐献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一样是对等同原则适用的限制。
??适用
??适用捐献原则有两个条件:
??只有说明书中对相关主题有具体明确的描述,并且明显以替代方案出现时,才可适用捐献原则,不能以说明书中披露了上位概念为由而推定对其所有的下位概念都要适用捐献原则;
??相关主题是否在说明书中有清楚、具体的描述,需要由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整个说明书后做出判断。
??应当注意,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常常要参考说明***载的内容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如果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A 只能解释成说明书中记载的特征B,而被控侵权产品使用的恰好是特征B 时,不能适用捐献原则以特征B 在权利要求中没有文字记载为由认定不构成侵权。
专利规避设计
专利规避设计是指为规避专利保护范围,重新研发、设计涉及专利侵权的产品或产品中的某些特征,在设计思路上重于如何利用不同之构造来达成相同之功能,使其产品具有差异化的特征,避免触犯他人权利。
??专利规避设计是一项源于美国的合法竞争行为。***初专利规避设计只是当做专利系统工作的一种方式,旨在鼓励发明和促进大众文化的进步。可以定义为企业为了避开其他竞争者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的阻碍或者袭i击而进行的新设计绕道发展的设计过程。专利规避由***、专利策略等方面的规避已经转化为规避设计,通过重新对技术方案的改进来实现与现有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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