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纳申请维持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lt;/pgt;lt;pgt; 发明专利申请,审批周期较长,如果在第二年度还没有***,自第三年度起至授予专利权前,为保持其申请的有效性,申请人每年都应当缴纳300元的费用,这就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维持费应当在收到专利***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与专利登记费等一并缴纳。需要注意的是:lt;/pgt;lt;pgt; 1、***当年已经缴纳了第1年度的年费,所以这一年不用缴维持费;lt;/pgt;lt;pgt; 2、自专利申请第三年度起至***当年,无论经过多少年,这几年的维持费一并缴纳;lt;/pgt;lt;pgt; 3、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被驳回而没有***的,不用缴纳维持费。 从2010年2月1日起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将不再收取。lt;/pgt;lt;pgt; 这项手续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lt;/pgt;lt;pgt;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二的尚未被批准的,从第三年度起申请人应当按年度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第1次申请维持费应当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1个月内缴纳,以后各年度的申请维持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人预缴。lt;/pgt;lt;pgt; 年度是以申请日为起点计算的。例如:某件申请的申请日为1988.5.12,则从1988.5.12为第1年度,从1989.5.12~1989.5.12为第二年度,从1990.5.12~1991.5.12为第三年度,以此类推。若该申请到1990.5.12尚未被批准,则从第三年度起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第1次缴纳申请维持费日期为1990.5.12~6.12的一个月内,以后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应当在每年的4.13~5.12的一个月内预缴。lt;/pgt;lt;pgt; 申请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申请维持费的,专利***定应当给予一个滞纳期,但是在滞纳期内缴费的,要加收25%的滞纳金。申请维持费滞纳期从***规定的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之日起算为半年。超过了滞纳期尚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为了防止申请人万一遗忘缴纳申请维持费而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在应缴日期以后尚未缴费的申请人,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维持费和滞纳金。这种书面的缴费通知一般在缴日期后2~3个月内发出。lt;/pgt;lt;pgt; 申请维持费按照规定可以请求减缓。lt;/pgt;
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程序
1.专利申请(或专利) 的***程序
1.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提出***请求
保密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或者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书面提出***请求。提出保密请求时提交了有关部门确定密级的相关文件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提出***请求时,应当附具原确定密级的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专利局对提出***请求的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 进行***确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1.2专利局定期***
专利局每两年对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 进行一次复查,经复查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密的,通知申请人予以***。
1.3***后的处理
审查员应当对已经***的专利申请(或专利) 作出***标记。发明专利申请***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按照一般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符合公布条件的,应当予以公布,并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按照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后,应当进行***公告、出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并按照一般专利进行管理。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申请(或专利)的***应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一、***请求的提出
(一)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
保密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或者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书面提出***请求。
(二)由专利局提出
专利局每两年对保密专利进行一次复查,经复查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可以提出***。
二、***的确定
(一)***的决定应当在征求原认为需要保密的部门的意见之后由专利局作出。
(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请求,应当附具原认为需要保密的国务i院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未附具证明文件的,仍予以保密。专利局应当将是否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三)专利局经复查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向原认为需要保密的国务i院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再确定是否需要***;决定***的,保密审查员应当发出***通知书。
三、***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程序
保密审查员应当对已经***的专利申请(或专利)作出***标记。发明专利申请***后,按照一般专利申请进行审批程序和管理。
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2.1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申请人拟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未按上述规定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内容一致。
2.2保密审查
对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参见本章第6.1.2节中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3国际申请的保密审查
3.1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3.2保密审查
国际申请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按照正常国际阶段程序进行处理。国际申请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发出因***安全原因不再传送登记本和检索本的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和国际局该申请将不再作为国际申请处理,终止国际阶段程序。申请人收到上述通知的,不得就该申请的内容向外国申请专利。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