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立材料工装准备控制制度
财务部门在每月的月底处理完所有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料单、出库单。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每月核对领料情况,财务部门作为研发费用记账依据的原材料领用单必须经过研发部门有关负责人签署。财务部门依据各研究开发项目的工装准备费用单据计算各项目的工装准备费用。
关于长期资产摊销
研发活动所需的长期资产的购置必须经过研究开发项目相关负责人批准。摊销的会计政策经过申报企业的董事会批准,会计部门执行经过批准的会计政策。长期资产摊销费用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之间按照机器工时或其他合理标准分配,各研究开发项目的机器工时或其他标准统计单据须经过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签署。
正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和其他合同分明细项目进行核算,高企申报,尽量与所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对应,归属哪个项目的收入就列在该项目名下,并且与非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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