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巡逻车电池使用误区
电动巡逻车电池使用三大误区:
误区一:电池并联混用
有些时候,因为电动巡逻车的承载量较大,往往需要更大的电量,一旦存电不足,有些用户就会私自并联上一个充足电的蓄电池来共同使用,实际上,并联之后充足的蓄电池会以很大的充电电流向存电不足的蓄电池充电,很容易会造成极板活性物质脱落,影响到其使用寿命。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但已经逼近这一电池路线能量密度的理论上限,未来很难再有大的提升。
误区二:蓄电池串联混用
在蓄电池的使用中,有时候也会遇到有新、旧电池串联使用的现象,殊不知,这种做法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因为新的蓄电池内部化学反应物质较多,端电压较高,内阻较小,而旧的蓄电池端电压较低,内阻较大,二者串联混用,在充电状态下时,就会使得旧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将高于新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结果造成电动车新蓄电池充电尚未充足而旧蓄电池充电早已过高;在放电状态下,由于新蓄电池的电荷容量比旧蓄电池的电荷容量大,结果造成旧蓄电池过量放电,甚至造成旧蓄电池反极。说寿命只有2000次的,是按照1C充电倍率反复冲放,电池容量在标定容量80%以下时即认为寿命终止(这是一个极其严苛的充放电测试,1C的速率意味着1小时把电池充满)。因此对蓄电池决不能新、旧混用。
而且,一旦锂动力电池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产业链上下形成稳定、完整、成熟的配套后(产业配套是巨大护城河,整个产业链成熟起来,***可能需要数万亿,这是任何其他新的技术路线难以逾越的障碍),锂动力电池的技术路线就更加难以动摇。我看了一下参数,当先规模化生产后的镍钴锰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可以做到190wh/kg的水平,距离理论密度上限还有较大距离,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但是锂电池技术路线内部还有多种技术路线,大致有钴酸锂、钛酸锂、锰酸锂、铁酸锂、三元电池等等,朋友们或许更关注这些技术路线哪一种更具有优势。
为了厘清这一问题,笔者将在本文中进行一系列的深入探讨,不足之处各位朋友文后留言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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