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累计缴纳满15年,就可以到退休地所属的***经办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会开始正常发放退休金。也就是说,你出生日的下个月,就是你领取退休金的起始日,以后每月发的退休金都是当月的,直到***。
比如,如果你7月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7月份就要提供材料去前台申请办理退休,8月才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后每个月都会有一笔退休金。
退休金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那具体每个月几号发呢?月初,还是月末,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呢?各地略有不同。以保叔所在城市保叔以厦门为例,供大家参考。
2018年1月起,厦门人社对退休金的发放时间和方式进行调整,五险一金基数,根据参保人员的办理退休时间进行分批发放。具体时间如下:
1、每月8日:发放2000年前退休人员退休金;
2、每月9日:发放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的退休人员退休金;
3、每月10日:发放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的退休人员退休金;
4、每月11日:发放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的退休人员退休金;
5、每月12日:发放2008年1月以后退休人员退休金。
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每月12日以后任何时间均可领取当月退休金。具体退休金的发放时间,每个地方都不一样,详情可咨询当地人社经办机构(电话:区号 12333)。
到了发放时间,没收到退休金怎么办?
跟钱有关的事儿,可要认真对待。发放时间没收到退休金,不要慌,先看看是不是出现下面这两种情况:
1、没有做今年度的退休金生存认证:如果养老生存认证忘记做了,退休金是有可能因此被停发的。此时应尽快找***中心补做生存认证,之后***中心就会给你***。
2、领取退休金的yinhangka出现问题:如果是yinghangka原因导致收不到退休金的,要及时跟***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如果既有做生存认证,也确认yinghangka没有问题,这时候就需要拨打当地的***中心反馈核实了。
提起***,一般来讲主要包括养老***、******、生育***(有和******合并的政策趋势)、******和失业***五大类。其中,养老***、******和失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生育***和******都是由用人单位一方缴纳的,劳动者不用缴纳。按参保人员性质还可分为职工参保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保两类。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职工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都存在不少欠缴***费的情况。一旦发生欠费并非补缴那样简单,对于各类性质的参保主体来说都会产生不好影响,下面胜诉有法就和大家简要分析一下:1.补足本金
1、《社会***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费的,由社会***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行政划拨
行政划拨。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费的,社会***费征收机构可以向***和其他***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或者其他***机构划拨社会***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费的,社会***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证明,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查封扣押和拍卖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费且未提供证明的,社会***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费。
4.罚金和滞纳金
《社会***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费的,由社会***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企业职工参保此类人员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五险一金缴费,随之而来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用人的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6.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
的特殊性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规定补缴养老***费的,应按社会******定缴纳滞纳金。
所以对各类***缴费主体(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来说,欠缴***并不是仅仅补缴就可以了,还将产生罚金和滞纳金,并且还将产生无法补缴、缴费年限断档或缩短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欠缴***费非小事,依法按时足额缴费才能实现真正的利益化!
为员工缴纳***,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单位不买是***的。
具体分析
只要你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会***。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些情况,单位以你处于试用期为由不买***,或者是和你签订一份不购买社会***的合同,或者是给你购买商业***而替代社会***,或者是给你经济上的补偿而不购买社会***等等,这些做法都是***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不买***的行为都是***的,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是因为你在其他单位已经购买了,或者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你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而导致的,那么单位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
如果并不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购买社会***,那么现在为你提供以下建议。
行动建议
如果您目前还在职,那么我们建议您:
1.先到当地的社会***部门咨询一下,看看是否还可以补买,因为***部门有自己的办事原则,并不是随时可以补买的。
2.如果还可以补买,先和单位协商,让单位为你购买社会***,并对之前没有购买的部分进行补买。
3.如果还可以补买,而又和单位协商不了,那么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hui提起仲裁,要求为你补买,五险一金,你也可以向***部门投诉,请求***部门向单位进行追缴。
4.如果已经不能补买了,那你如果还执意要提起仲裁的话,对你来说是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因为一旦***部门不支持补买,那么单位就算想补买也补买不了了,那么仲裁结果也是得不到实现的。
5.如果已经不能补买了,那么***hao就是和单位协商,在经济上进行补偿。如果单位不愿意,那么你也可以提起***,在***过程中请求***从中进行调解,然后让单位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6.如果因为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而导致你无法享受各项***待遇,那么针对你的实际损失(比如没有买***导致你享受不了生育***或者******等),你可以向人民***起诉,要求单位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7.如果单位给你购买***或者是进行补偿已经不可能了,而你也有想要从单位辞职的打算,那么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为你购买社会***为由提出辞职(一定要提交出面的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是单位未依法购买***),那么这样的话你辞职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单位向你***辞职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已经离职了,那么为你提供以下建议:
1.还是先到***部门进行咨询,看看是否还能够进行补缴,如果可以那么你可以选择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如果已经不能补缴了,那么建议你还是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进行一定的补偿。
3.直接到***起诉,要求单位赔偿因为不给你缴纳***而给你造成的损失。
4.关于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你,所以如果你无法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你因此受到了损失的话,我们还是建议你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走***程序。
5.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根据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经济补偿金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fu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计算,且此时的***gao计算年限***gao不超过十二年。
***依据
《社会***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经办机构提供社会***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法》第8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经办机构提供社会***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的规定,五险一金怎么交,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行政***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行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gao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手续,且社会***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