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4.1 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要求按照规定执行。7.4.2产品抽样检测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样品数量、判定规则和检验时限按照规定执行。评定中心可根据产品的质量情况调整监督检验项目。7.4.3实施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应从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CCCF认证公司,一致性符合要求的产品由给定实验室实施检测。
8.3.1认证范围的扩大类型:(1)实施细则相同、执行标准不同的增加新标准产品的扩大委托(新增标准)(2)实施细则及标准相同、单元不同的增加新单元产品的扩大委托(新增单元)(3)单元内扩展新型号产品的扩大委托(新增型号)8.3.2认证范围扩大时,CCCF认证机构,认证委托人应按附件2的规定提交认证范围扩大的委托,消防CCCF认证,经产品检测和工厂检查(适用时)符合后,换发或颁发证书。8.3.3认证范围扩大为新增认证单元的,应颁发有效期为5年的新证书,认证单元内新增产品型号的,换发原单元证书,有效期为原证书截止日期。8.3.4认证范围扩大时,CCCF认证,属于8.3.1中(1)、(2)的,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属于8.3.1 中(3)的,产品应进行分型试验。
2、***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挂在公共安全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共安全部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分工,主要检验任务是:消防电子产品的检测、防静电火灾产品静电参数的测试。此外还承担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地方同类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II、专用检测设备的行业归口管理、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认证文件审核、***消防标准化技术委会第六分技术委会秘书部门工作、ISO/TC21/SC3国内技术归口工作等。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