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行业规定
“锅”务院2009年5月1日颁发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务院令第549号)中,设计服务,将压力管道进一步明确为“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醉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有腐蚀性、醉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这就是说,所说的“压力管道”,连云港设计,不但是指其管内或管外承受压力,而且其内部输送的介质是“气体、液化气体和蒸汽”或“可能引起燃爆、***或腐蚀的液体”物质。
压力容器设计注意事项
设备法兰大螺栓 当设备法兰螺栓的公称直径大于M48时,应采用细牙螺纹;
需要热处理的容器 需要做焊后热处理的容器,需注明“热处理后不得在主体上动焊”的技术要求,压力容器设计,如果容器未设置吊耳且现场安装时需增加临时吊耳,则需在容器设计时增加临时吊耳的垫板;(因为热处理后不能再在主体上动焊,可以在垫板上焊接临时吊耳)
确定容器的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⑴、容器上装有超压泄放装置时,特别是对于以暴破片作为超压泄放装置时应按GB150中附录B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除GB150外详见工程师培训教材第14章。
GB150的附录B4.1规定:
容器装有泄放装置时,一般以容器的设计压力作为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别按B6.2或B7.1确定。需要时,可用容器的***da允许工作压力作为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采用***da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对容器的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相应的取1.25倍、1.15倍和1.00倍的***da允许工作压力值,并在图样和铭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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