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侧开排烟窗的设计要求
作者:2014/11/6 8:42:54

消防排烟窗设计要求:
  1、自然排烟系统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2000m长边不宜大于60,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当防烟分区超过此限值时,可采用固定的(或活动的)挡烟垂壁(垂帘)加以分隔。
  2、穿越不同防烟分区的敞开楼梯和自动技校穿越楼析的中部,应设挡烟。
  3、设计烟层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空的10%,且不应小于0.5m.
  4、自排烟系统的排烟开口有效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
  防烟楼梯音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排烟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靠墙的防烟榜样音,每五层内排烟开口有效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m。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音顶层宜设有不小于0.08 m的可开启外窗;
  需要排烟的房间有疏散内走道,排烟开口有效面积分别不应小于该房间和内走道地面面积的2%。
  净空高度小于12 m的中庭或剧场舞台,排烟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或舞台地面面积的5%。
  建筑面积大于500m且净高度大于6m、小于12m的大空间场所,排烟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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