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0 烘箱操作程序中所需附加要求
作者:2013/1/6 22:28:49

145.0  烘箱操作程序中所需附加要求

工业烘箱在操作程序中应附加以下要求:

        1、首先打开风机,在箱内空气处于抽风状态下放入被烘物体。

        2、关上烤箱门后先循环抽风(4倍工作室容积以上)再接通加热开关,使大量在常温下蒸发的有机蒸汽***排出箱外。

        3、烘箱加热功率逐步上升,避免温度过冲使加热管表面温度或箱内温度超过有机蒸汽的自燃温度。以***为例,根据不同有机物的馏出温度,加热功率至少分四档。***档以65℃为***高点加热,恒温一段时间,使低蒸发温度有机蒸汽排出箱外(约占总量10%)。第二档以130℃为***高点加热,使累计总量50%的有机蒸汽被排出箱外,第三档以200℃温度加热,使累计总量90%的有机蒸汽排出箱外。第四档以205℃加热,使所有有机蒸汽排出箱外。每一档之间的温度切换应保持较小的升温速率,并均应根据被烘物体的形状和布置密度保持一定的恒温时间,以便使所有有机蒸汽在各自的蒸发温度区域内蒸发遗尽。以上仅以***为例。对于各种不同性能的有机化合物,升温恒温方法均应建立在对其物理性能有足够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确定。

        4、用户设定加热温度时,需根据箱体的温度均匀度指标的上限和温度波动度的上限设定。因为箱内有些部位的实际温度由于以上两个指标有正负幅度范围的关系很可能高于设定的名义温度。同时由于传感器安装位置的差异和被烘物体安放位置的不同,仪表反映的温度不一定与工作室中心点的实际温度相一致。这些都需要在设定加热温度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和修正。用户在选购和使用干燥烘箱时,也必须注意设备的这些技术参数和结构特点。

        5、盛放被烘物体的托盘推入搁板时,速度不宜过快。托盘内不应残留有液态溶剂。严禁液态溶剂流滴至工作室底部的传热部位。

        6、电烤箱安装***时,墙壁离烘箱距离可考虑以下公式推算,小于3m3的,间距不小于0.6m。s=0.6(v/3)1/3式中s—间距,mv—干燥烘箱容积,m3干燥烘箱的进风口保证***无其它障碍物,排出的有机蒸汽应被可靠地引出室外。干燥烘箱周围安装保护栏杆,防止其它物体堆放到干燥烘箱周围而影响安全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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