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时效过程工件的主振要求
作者:2015/11/18 3:22:27

振动时效过程工件的主振要求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亚共振区内选择主振峰峰值的1/3~2/3所对应的频率作为主振频率振动工件。 

2、主振时振动时效装置的偏心档位应使工件的动应力峰值达到工作应力的1/3~2/3,并使装置的输出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80%。 

3、振前进行扫频,记录振幅频率(a-f)曲线。 

4、主振工件,记录振幅时间(a-t)曲线。

5、起振后振幅时间(a-t)曲线上的振幅上升,然后变平或上升后下降然后再变平,从变平开始稳定3~5min为振动截止时间。 

6、振后进行扫频,记录振幅频率(a-f)曲线。 

7、必要时可作多点激振处理,也可用附振频率(即主振频率以外的各共振频率)作多频共振辅助处理,是否调整支撑点,拾振点的位置很据工件实际情况而定。  

8、振动过程中,振动方向应使工件主焊缝处的动应力***大或较大。 

9、振动过程中工件若是出现裂纹,应立即停止振动。在工件缺陷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振动时效。 

10、振动时效过程中如改变了参数,应重新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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