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昆山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0632568
需方:某某有限公司 签订时期:2010年01月16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RMB) |
金额(RMB) |
1 |
建德磨床KGS618 |
1台 |
335000.00 |
3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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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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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01:砂轮平衡台 02:砂轮与法兰 03:钻石修整器 04:砂轮平衡棒 05:脚垫及脚螺丝 06:工具箱(包含标准工具) 07:吸尘或冲水装置(二选一) 08:细目磁盘 150*350mm 09:信和二轴1us光学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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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17%增值税):叁万叁仟伍佰圆整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保证本合同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维修的情况下,自调机完成之日起,整机保修壹年。
三、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供方应在2010年01月26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某某工业区,
货到视为交货。关于货物的卸载、定位由需方负责,因产品运输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货物验收:
需方应在货到当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相关货物不符合标准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告之供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标准。
五、付款方式:
签约3天内支付订金30% ,余款70%货到调试完成后付清.
待货款全部付清由供方提供含17%税金之发票.
六、售后服务:
供方应在壹年内对货物进行包修,并提供终生有偿维修。供方在接报修后诚诺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七、违约责任:
1需方因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若需方不按时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0.2%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需方中途退货的,应按退货部分货款之3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货款未付清或支票不获兑现时,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仍属供方,需方于未付清货款非经供方同意不得将本买卖标的物任意移动或转让,必要时供方有权将机台拖回,一切责任由需方负担。
十、本合同传真方式签订视为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二份需方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昆山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某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城北环庆路1451号 单位地址:某某工业区
代理人:陈伟 代理人:
电话:0512-57770315 / 57779493 电话:
传真:0512-57770316 传真:
税号:320583748700763 税号:
账号:9024292016649 账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开户行:
其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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