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地政策养殖场占地政策
哪些“建筑”实属误判?本应获得合理补偿?
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城市建筑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产权界限,而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建筑。
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建筑,这应该是在征收中秉承的基本的原则。之所以在乡镇、农村会出现很多所谓的违建,其实和我们***的***水平、历史原因等有关系。
很多朋友并没有及时关注我们***的***,相关、普法部门也没有及时的为大家普及有关******,致使农民朋友在修建房屋时,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没有申请建设许可等。
而当地的***,也并没有对村民进行罚款、警告、责令改正。但是,一旦遇到***的时候,就以
建筑的标准来处理,这其实也是很不公平的。
注意!不同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制定出不同的认定标准
比如,《吉林省房屋登记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一)》第十三条规定,无照房屋性质认定的主要时间节点为1990年4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日。该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属于建筑物。但改正后保留的建筑物,不认定为建筑物。
如果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类似的情况时,建议查询当地相关的政策,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此外,还有一种情形是在征收前,当地的***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这样的情况下,在遇到***时,也应该按照合法的建筑来处理。
但是,如果存在上述规定的“违建”,那么我国***明确规定,拆除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综上所述,建筑***到底补偿不补偿,还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但被***人应该享受到公平的结果,如若没有得到公平的处理,可以及时联系******律师,以帮助你***。
再次,针对镇***对补偿事宜的答复进行复议,要求上级***撤销镇***不予补偿的答复并责令镇***依法给予关闭搬迁补偿。镇***不予补偿的理由是郑先生养殖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没有相关的建设类许可***,属于建筑。我方律师提出:依据出台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养殖场占用的土地为农用设施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自然也就不需要建设类许可证。郑先生承包的养殖场,承包土地的手续合法、合法经营类***齐全,也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故不存在建设的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养殖场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物进行关闭拆除,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终上级***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撤销了镇***的答复,并责令镇***按照《关于稳妥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情况,进行补偿。
后,向镇***出具律师函。将双方争议点有法有据的告知对方,将上级***责令其进行合理补偿的事项再次通知对方,将我方的补偿要求告知对方。因为全省全市对禁养关作要求年底必须完成,所以镇***对自己辖内的关停搬迁完成进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又因为郑先生及时***,恰当的引入律师参与,使得镇***不得不停止将要实施的强拆行为,坐下来平心静气的与郑先生协商补偿事宜。终双方达成一致,镇***为郑先生在非禁养区另提供一块承包地用于养殖,搬迁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成本折旧法)和停产停业损失均按照******的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在环保禁养关停搬迁实务中,大致有8大补偿项目:养殖设棚舍补偿;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停产补偿;养殖设施工具补偿;不可移动设备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
2019对于养殖户来言是水逆的一年,一部“禁养令”的颁发让很多农村养殖户都焦头烂额。
首先,禁养令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就算看懂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理解,所以,无法判断自己的养殖场是否属于禁养区,并且,既然是禁养区是新规划的那么到底有没有补偿,自己以后该怎么办。这些都是值得去寻找答案的。
其实,广大的养殖户们,还真不用对农村金阳政策产生误解,***之所以会出手调控,是为了解决环境的问题,并不是针对咱们,所以,不是让你以后都不能再从事养殖行业了。
所以,农村现在哪些东方是禁养区呢?补偿有吗?下面咱们一起来看一下!
哪些地方是禁养区!
一、水源地
水源是个一个地区发展的根本,饮水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有很多农村都是在旁水的地方,如果你的养殖场建在了这种附近,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会造成水污染的问题,因此,禁止在农村饮水资源附近建造养殖场。
我国饮用水水源包括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其中一级保护地是明令禁止建设养殖场,二保护地明确规定禁止建设排放污物的养殖场,如果你能将畜禽粪便、废水等污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且符合******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那么你的养殖场就不属于需要拆除的养殖场范围。
我国将养殖区分为了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禁养区就是禁止建设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的区域,即禁止建设达到各省级设定的养殖规模以上的养殖区域,规模养殖标准为请参照各省规定,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来说,不是禁止其养殖行为,而是指导其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从立法目的、***职责、监管体制、禁养区、限养区、养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以及***补偿等各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加强对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条例0条、1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等限制养殖区域。为尽量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条例2条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环保部商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
针对养殖场比较关心的***补偿问题,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限制养殖区域,或者因畜禽散养密集区域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地方予以补偿。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方***打着“环保”的旗号来进行养殖场的“免费”征收,此等好事实在是不能直视。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基本的判断,基于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是***是否合理的标准。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