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标准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标准
1、当地***的财政状况;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补偿的单价会比较高一点。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规定的***期限内;各种形式***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还会***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由于缺乏关于畜牧养殖场***补偿标准的***明文规定,很多地方对养殖场进行***时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通过种种理由和手段压低甚至不予补偿。下面给广大养殖经营者介绍一下需要注意的“陷阱”。
①号“坑”:养殖场畜禽屋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建筑,拆违无补偿。
②号“坑”:养殖场占用农用地,责令限期拆除,不予补偿。
关于以上两种破绽明显的逃避补偿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早有规定,也讲明了畜牧养殖用地的性质: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性质仍属于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里要注意,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养殖场的,一般较难争取补偿。
也就是说,占用农用地进行养殖场建设和经营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生产,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以这样的理由责令或强制实施拆除行为的,实际上往往是为了逃避对养殖场主的补偿义务的手段。
再次,针对镇***对补偿事宜的答复进行复议,要求上级***撤销镇***不予补偿的答复并责令镇***依法给予关闭搬迁补偿。镇***不予补偿的理由是郑先生养殖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没有相关的建设类许可***,属于建筑。我方律师提出:依据出台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养殖场占用的土地为农用设施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自然也就不需要建设类许可证。郑先生承包的养殖场,承包土地的手续合法、合法经营类***齐全,也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故不存在建设的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养殖场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物进行关闭拆除,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终上级***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撤销了镇***的答复,并责令镇***按照《关于稳妥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情况,进行补偿。
后,向镇***出具律师函。将双方争议点有法有据的告知对方,将上级***责令其进行合理补偿的事项再次通知对方,将我方的补偿要求告知对方。因为全省全市对禁养关作要求年底必须完成,所以镇***对自己辖内的关停搬迁完成进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又因为郑先生及时***,恰当的引入律师参与,使得镇***不得不停止将要实施的强拆行为,坐下来平心静气的与郑先生协商补偿事宜。终双方达成一致,镇***为郑先生在非禁养区另提供一块承包地用于养殖,搬迁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成本折旧法)和停产停业损失均按照******的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在环保禁养关停搬迁实务中,大致有8大补偿项目:养殖设棚舍补偿;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停产补偿;养殖设施工具补偿;不可移动设备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
为了保障农村的生态环境,***正在对农村养殖行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于无证不符合标准的养殖场都将会进行清理、搬迁、拆除,下面来看。
养殖场无证的历史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为了保障生猪等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和畜牧业生产,在农民自家屋前或承包的田地里搭建猪、鸡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农民畜禽养殖规模也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一直以来,***对农民开展养殖业都是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大多数农民也没有主动的意识去办理相应的***。
养殖场拆除又应该如何补偿
在***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二十五条就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的,导致养殖户遭受到了经济损失,将由县级以上依法予以补偿。由此可见,由于“禁养区”建立导致养殖场搬迁、拆除的养殖户将能够得到***予以的补偿,同时农村地区因为环境问题整治而拆除的养殖场也将能够获得***予以的补偿。
但并不是所有的养殖场都能够获得***的补偿,获得补偿的必要条件就是,养殖场必须要是合法合规建设,所谓合法合规建设,即在养殖场的修建过程中,农民朋友必须要满足***《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并且获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果是存在未经允许占用耕地、宅基地修建养殖场以及未获得***养殖行业审批手续等情况都属于违规违修建养殖场,对于此种情况不仅不能够获得补偿,还将会遭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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