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如何补偿-企业搬迁补偿方案-始兴企业
作者:北京京坤2019/11/19 2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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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有几种常见的情形?

一、农村女嫁农村男

外嫁女嫁农村男,这种情况是***为常见的。农村女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也没有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为外嫁女仍旧是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遇到***时,应享有与其他被征收人(村民)同等的待遇。

二、农村女嫁城市男

外嫁女嫁入了城市男之后,实践中从保护外嫁女的权利出发,认为只要外嫁女没有将迁入男方,则应认定外嫁女仍然享有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但若外嫁女自愿将迁入了男方,应认定其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

因此,如果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应将外嫁女纳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其他被农民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

三、丧偶或离婚

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其迁回原籍生产生活的,且在其他地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的,一般视为该集体经济***成员 。

因此,如果迁回原集体经济***的,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享有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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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质证意见如下,对证据1、检查人员为两人,本案证据中并没有附韩卫忠和郗惠东的***无法确定其是否具有资格,被询问人没有在笔录上签字,无法确认该笔录的真实性;对证据2、该证据没有被询问人的签字,对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对证据3、因为两份送达回证都是拒签,我方认为两份送达方式不合法,证明照片1中无法看清原告收到的责改决定书的内容、对照片2中听证送达的程序予以认可;对证据4、对两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其合法性不予认可,听证申请是在2018年7月23日,企业***评估方法,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的听证日期是在2018年7月26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本案被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少于7日,不符合***规定,程序明显;对证据5、被告在开庭前并没有提交此证据,故该证据不能做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关于被告提交的批复从其内容本身来讲无法确定禁养区的划定范围以及禁养区划定方案,更无法确定原告养殖场处于禁养区范围内,被告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对原告作出处罚没有事实及***依据;对证据6、同证据5的质证意见,该通告并没有明确指向要求原告禁止养殖搬迁或关闭;对证据7、对方案本身有异议,其没有体现任何划定禁养区的程序流程以及原告被划定为禁养区范围内,此外,方案为德惠市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该小组仅为临时组建机构,没有职权对外作出工作实施方案;对证据8、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我国有哪些***规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限制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始兴企业,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村民小组,可以依照***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人,***评估企业,请求***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人大会、备案的地方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对相关******的解读,我们可以知道在集体经济***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三者是一致,企业搬迁如何补偿,就可以认定“外嫁女”具有该集体经济***成员资格。就应该享受同等的补偿、安置待遇。

遇到时说以出嫁为理由,不给补偿款的情形,就可以判断为行为。可以跟当地征收办协商、谈判,要求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依旧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的律师咨询,及时提起行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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