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补偿不合理服务至上“本信息长期有效”
作者:北京京坤2020/3/18 4:13:35

养殖场***补偿不合理养殖场***补偿不合理











养殖场***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有些***方会给养殖场老板送来限期拆除文件或者是建筑认定书,而大家需要了解的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因此不要被这些文件吓到了,建议大家找***律师帮忙。

2.自从“禁养令”出台之后,很多***方都以环保为理由,命令养殖场***甚至一点补偿也不给,这都是属于的,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针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依法撤销。并且在前文的小编也有提到过的一条***条文中也有规定,即使是因为环境等因素养殖场需要关停或者搬迁也是要给予补偿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养殖场的***过程中,是需要折价补偿的,因为养殖场上有很多附着物都需要进行评估补偿,如果你搞不清楚补偿标准,很可能会和***方发生矛盾。简单总结一下,首先要考虑的是土地补偿费,然后就是对养殖场的价值评估,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市场价折算。因此大家不要再简简单单的认为养殖场***补偿是多少钱一平米,养殖场***补偿要算进去的东西多了去了。好啦,关于养殖场***补偿或者是其他农业补贴政策,你还有哪些想了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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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禽畜养殖场

不自行退养

不自行清理

结果如何?

答 案 便 是

坚决拆除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天上午(4月17日),石鼓镇*********依法对门前坡村委会山仔尾村3户养殖场的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依法强制拆除

门前坡村委会山仔尾村3户养殖场

该3户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

养殖废弃物直排环境

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周边群众投诉强烈

石鼓镇

全力以赴打好水污染防治

坚决关闭禁养区养殖场

下一步,石鼓镇将按***市***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镇内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水清、岸固、景美的小东江流域景观及人居环境。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诉称: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被告于2018年7月28日作出的德环罚字【2018】0057号《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本案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为: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系2012年5月16日注册成立,且一直合法经营。2018年7月28日,被告针对原告作出德环罚字【2018】0057号《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罚款五万元整。原告认为其一直合法经营,不存在违规的行为,更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被告在没有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明显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超越职权、适用***错误等问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及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本诉,望贵院依法核实案件事实,判如所请。原告未提交证据。

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辩称:被答辩人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及***依据,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字【2018】0057号)证据确凿,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被答辩人养殖场建在养殖禁养区内,该养殖场现有蛋鸡4000只。被答辩人已经收到德惠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公告及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业户关闭或搬迁的通告,被答辩人收到上述公告及通告后仍然进行畜禽养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进行关闭搬迁,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2018年7月21日,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德环罚字【2018】0057号),被答辩人收到告知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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