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
很多农友想当然的以为养殖场***也全是按照多少钱一平米赔偿,其实不然,养殖场***要算进来的东西多了去了,咱们一起来看看: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养殖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然后接下来就是养殖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按照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如果能收获就不会给予补偿。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可以移栽的就建设单位给予移植费用,不能移栽的则由建设用地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是作价收购;还有就是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一般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因此养殖场***一般来说就是获得:(1)养殖场上的建筑物、附属设备的补偿,比如员工宿舍、养殖圈舍、化粪池等。(2)存栏出清补偿,也就是如果你养殖场内的牲畜还未到出栏阶段,卖不上价钱,这个损失也是要赔偿的。(3)养殖场停业、停产的补偿,补偿多少要根据养殖场的收入高低、规模大小等因素来决定。(4)搬迁补偿,养殖场一般都是规模化的,不管规模大小都是需要一直进行养殖工作的,因为重新找地方搬迁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评估,然后由***方进行补偿。
注意,一般养殖场的***标准会由当地***根据当地的地价和生活水平来评估,然后给出合理的赔偿价格,毕竟每个养殖场的规模都不一样,附着物等也是各不相同的,补偿标准都需要综合评估后给出。
影响养殖场***补偿金额的因素有哪些?
1.首先就是你们当地***的财政情况,补偿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养殖场是否具有合法完整的手续、***等,经营证照都齐全的养殖户,如在经营期间碰到***,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满意可以委托评估进行评估。
3.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的,补偿可能更高。
4.各种形式***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可能会遭遇强拆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大家还是赶紧将***款协商好,然后早点搬迁。
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养殖场占地补偿明细
目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清理,主要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情况下,补偿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一种是异地搬迁,即将养殖场搬迁出“禁养区”范围之外,到***划定的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会予以养殖场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以及养殖场搬迁补偿等;第二种则是直接拆除,即将养殖场直接拆除,并不会为养殖户重新划定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只会予以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
禁养区养殖场的法定***流程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审核。
4、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7、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在我国农村及城郊养殖普遍存在,大小规模的传统养殖场占比很高,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场因具有技术上的优势且更符合现有***规定,也呈增长趋势。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此后,***刮起持续的关停风暴。2016年1月,被称为“环保钦差”的***环保督查组正式亮相,在其收转案件并督办的高压之下,***近两三年里养殖场禁养关停愈演愈烈,广大养殖业主苦不堪言,但禁养关停养殖场不是***想关就能关的。
禁养区划定不合法的,不必关停
《畜牧法》早在2006年就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建设范围作出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人口集中区域为明确的禁养区,同时保留***、***规定的其他禁养区,2014年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沿用此规定。现有***未对禁养区作出其他规定,也就是说,除了前面明确规定的四种情形外,其他禁养区必须由***规定。
***分为行规和地方性***。行规是依法制定的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并未对禁养区作出规定,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其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下放到地方,要求科学、依法划定禁养区。地方性***是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人民及其会制定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市级***还须报省级人民及会批准。
因此,禁养区的划定主体是省、市级人民,各级***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细化规定。结合我们的办案经验,很多省、市人大及会是还没有出台相应禁养区划定文件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仅依据***的禁养区划定文件要求关停,禁养区的划定本身不合法,不必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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