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是在该村集体***手中,是不允许村民进行自由买卖的,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但是的宅基地政策出炉,公布了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的33个县的名单,那这33个县具体都是哪些城市呢?
33个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的县(市、区)具体都是哪些?
1、华北地区(5个)
华北地区主要是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定州市、山西泽州县、内蒙古和林格尔县。
2、华南地区(6个)
华南地区主要是河南长垣县、湖北宜城市、湖南浏阳市、广西北流市、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海南文昌市。
3、华东地区(8个)
华东地区主要是山东禹城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浙江义乌市、浙江德清县、安徽金寨县、江西余江县、福建晋江市。
4、西北地区(5个)
西北地区主要是陕西西安市高陵区、甘肃陇西县、青海湟源县、宁夏平罗县、新疆伊宁市。
5、东北地区(3个)
东北地区主要是黑龙江安达市、吉林长春市九台区、辽宁海城市。
6、西南地区(6个)
西南地区主要是重庆市大足区、四川泸县、四川郫县、贵州湄潭县、云南大理市、西藏曲水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行政处罚的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裁决。批复就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
关于批复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各地方和院目前还没有一致结论,作为***律师,我们还会持续关注我国立法工作细化方面的规定,在我国法制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进程中尽一份绵薄之力。
昨天,我们一问一答栏目开办了第十期,经过大家的踊跃参与和积极,我们统计出了的问题:***补偿太低,我该怎么争取?
农村房屋能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吗?接到过很多这样的咨询:“我们村在城区里,***可以按照城市房屋补偿吗?”
总所周知,城市的房屋价格相对来说***标准是比较高的,廉江行政处罚,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能够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吗?其实是可以的。
按照《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中找到保障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从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城中村”、“纳入城市规划区”等区域的房屋一般都能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否可分开补偿?我们***执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农村房屋***活动中,如果已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进行补偿。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制定补偿方案的时候,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开计算补偿,2次行政处罚,这种做法的本质,还是为了降低***补偿成本。因为不少农村房屋建造层数高,面积大,如果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对房屋按照公平、合理价格补偿,往往补偿费用比较高。
因此,一些地方就给宅基地一定金额补偿,再按照成本价对房屋进行补偿,看起来宅基地、房屋都有补偿,实际上补偿总额并不高,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所以,非正常户处罚,作为被***人,衡量***补偿是否合理,不是看宅基地、房屋是否分开补偿了,而是要看***之后,我的居住条件是否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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