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馆改扩建等项目—冰场制冰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 2019-09-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首都体育馆改扩建等项目已由 国家体育总局以 体经字【2018】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4号、56号,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冰场制冰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 首都体育馆改扩建等项目——冰场制冰系统工程
2.2本招标项目概况:
国家体育总局首都体育馆改扩建等项目,其中首都体育馆完成后地上建筑面积:38842㎡,地下建筑面积:6564㎡,总建筑面积:45406㎡。地上4层(局部夹层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7.46m,含标准冰场一块,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短道速滑和花样滑冰赛事场地;赛后继续作为冰上场馆和综合性场馆开放使用。
首都滑冰馆改造范围地上建筑面积24000 ㎡,地下建筑面积25300 ㎡,总建筑面积49300 ㎡。建筑地上一层(局部三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24米,含标准冰场三块,满足2022年北京冬奥会冰球运动员的训练需求,赛后继续作为冰上场馆和综合性场馆开放使用。
2.3合同估算价 约5600(万元)
2.4供货与安装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4号、56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总工期 2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的CO2跨临界直冷制冰系统工程,包括整套制冰工艺深化设计、
共计四块标准冰场的
制冰系统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冰板结构层施工、自控软件、电气系统、反渗透水处理系统、热回收系统、制冰系统调试、制冰及划线、除湿设备等。
2.7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人工冰场深化设计、设备集成、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09月0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标准冰场制冰系统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业绩,合同须含制冰设备的供货与安装);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货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即可)或提供银 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6年09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月 24日至2019年 9月 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需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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