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引起的***
作者:2019/7/26 2:30:25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两案〔***高人民***(2015)民三终字第2、3号民事***书〕 
   【案情摘要】2012年7月6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与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公司)分别向***提起***,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指控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费用26万余元,同时驳回加多宝公司的***请求。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向***高人民***提起上诉。***高人民***终审***认为,本案中的知名商品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在红罐王老吉凉茶产品的罐体上包括“***王老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整体内容”,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享有权益,***高人民***对此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在此基础上,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相互指控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主张,均不能成立,对广药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请求均予以驳回。 
  【典型意义】***高人民***公开开庭审理、宣判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两案,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两案宣判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均在***时间进行了报道。社会舆论高度赞赏***高人民******“用法治收获双赢”,凸显“***智慧”。境内外媒体高度肯定本案***对类似案件审判起到的指导作用,认为本案具有重大标杆意义。与此同时,***释放出“平等保护不同产权”的积极信号,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受到社会各界认可。此外,两案的***结果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实现了***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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