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以上内容由朗仕特为您提供服务,希望对同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维保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b.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消防维护***的要求
1、月检:每月定期对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下旬。
2、季检:在月检的同时,增加每季一次的检查项目,时间安排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1个星期。
3、半年检:每半年检查一次的项目,项目按***计划,时间安排在每半年度后一个月的第1个星期。
4、年检:每年检查一次的项目,项目按***计划,时间安排在每年度后一个月的第1个星期。
5、报告:每月向用户方呈交一份当月的维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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