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缴纳***费用的税前扣除
作者:2017/3/27 3:25:01
业缴纳***费用的税前扣除


作者:纪宏奎 赵辉 张国勇     来源:中汇(武汉)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人******费,***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金责任。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购买的包括各种责任险、财产险、***人和职工个人险等。其中***基本的社会***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即:基本养老***,基本******,失业***,******和生育***。目前,部分城市试点生育***和职工基本******合并实施试点。缴纳社会***是******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社会***具有基本保障性、***强制性、互助互济性、社会福利性等性质。企业购买的除社会***外,还有一种***--商业***。商业***的性质有商业的盈利性。企业购买***,其***终的受益对象有个人、有企业。

那么,企业承担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文结合现行政策梳理如下:

一、因公出差***的交通***允许税前扣除。

常见的企业因公出差人员意外伤害***有随票按次购买和按年统一购买两种,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的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扣除。

二、***有关特殊工种的***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费允许税前扣除。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缴纳******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费;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或个人意外伤害***。综合所述符合***规定,特定行业所必需***的商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向***者或职工个人购买的商业***费除特殊工种和***、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的其他人身安全***费和***、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外,企业为***者或职工***的商业***费,不得扣除。因此,除了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以外,为全体员工购买的其他商业***,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使计入福利费、工资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调增处理。

四、依法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费、失业***费、******费、生育***费等基本社会***费准予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才能在税前扣除,没有上缴至***主管部门的“五险”,如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不得在税前扣除。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社会***,可以视同***给任职或受雇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五、缴纳的补充养老***费、补充******费按比例税前扣除。

补充养老***、补充******是在基本养老***、基本******的基础上,***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为***者或者职工***的补充养老***费、补充******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费补充******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的补充养老***费、补充******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补充养老***费和补充******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费和补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和补充******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费和补充养老***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补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所得额。

六、企业参加财产***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按照规定缴纳的***费,准予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提到:……企业参加的财产***,是以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标的,又可具体分为财产损失***、责任***、******等。企业参加财产***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者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加了企业可能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参加财产***所发生的***费支出,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原则,应准予扣除。

七、企业的雇主责任***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根据***法的规定,雇主责任险是以企业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实践中,对于雇主责任险的***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业界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可以税前扣除,有人则认为不能。按照***法的规定,财产***是商业***的一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按照规定缴纳的***费,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费和***财政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费外,企业为***者或者职工***的商业***费,不得扣除。”由于目前***、***税务总局并未明确“其他商业***”和特殊工种的范围或参照执行的文件,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基本上所有的商业***费支出都不得税前扣除。表面上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似乎存在冲突。其实上述两条规定并不冲突。第三十六条是关于企业为其***者和职工***的商业***费和法定人身安全***费的扣除规定,投保人是企业,但被***人或受益人是企业***者和职工。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则完全不同,它所指的财产***,是以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标的,企业参加财产***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被***人或受益人是企业自己。因此,虽都是企业投保的商业***,但被***人或受益人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两条规定并不冲突。因此,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以将来可能存在的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为标的所投保的***,被***人及受益人是企业而不是职工或***者,属于企业为自己购买的财产***,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相应的***费支出应允许税前扣除。

八、***机构存款***保费允许税前扣除。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现行政策即《存款***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农村合作***、农村***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业***机构,应当依法投保存款***。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业***机构存款***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业***机构依据《存款***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准予扣除的存款***保费为保费基数乘以存款***费率,不包括存款***保费滞纳金。***业***机构是指《存款***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农村合作***、农村***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业***机构。

九、外企为境内员工***的境外***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的规定,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社会***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费和境外社会***费,如向境外社会***机构和商业***机构***的失业***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费、******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费作为***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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