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各种促销如何设计税收筹划
作者:2017/3/15 1:43:18
第11节 各种促销如何设计税收筹划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中财讯集团 

 

企业促销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但大体上可分为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货易货和赠品销售等几种。虽然这些方式都能达到促销的目的,但是税法对它们的处理却不相同。

一、折扣销售

对于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一张***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额;如果两者不在一张***上,那么就不能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

【案例分析】

华美盛服装有限公司因商业折扣问题而头疼,情况是这样的:该公司是生产***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销往日、韩以及东南亚***,考虑到外销的产品利润水平较低,近年来着力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销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各地的代理商进行,并对代理商实行业务激励,具体方法是将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与商业折扣结合起来。从本年起,公司规定:在以月度结算的条件下,月销售***在10000伯(不含10000件)以下的,月度折扣为2元/件;月销售***为10000-20000件的,月度折扣为3元/件。年销售***在150000件以下的,年终折扣为2.5元/件;年销售***在150000-150000件的,年终折扣为3元/件等。

该方法在经营实战中收到较好的效果,很快打开国内市场,当年内销实现4亿元。该公司年底与代理商进行结算时,***商业折扣2000万元(可以以产品的形式或***的形式),但税负很高,因为需要***商业折扣,如果不能在同一***上体现,***、所得税及相应的附件税费的征收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加重。怎样才能兼顾两者的关系呢?对于这种销售行为,该如何设计税收筹划方案呢?

华美盛公司邀请税务顾问为其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税务***设计了如下三种方案:

方案一:预估 折扣率。

根据代理商以前几个月或者以往年度的乐府情况平均计算确定一个适当的折扣率。当该代理商于本期来公司提货时,会计人员在开具***过程中就可以按平均数据10000件的折扣率计算折扣 ,然后在一定的期间内再进行结算 。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反映代理商的折扣情况,及时结算商业折扣。缺点是对业务不稳定、销售波动比较 大的客户的折扣情况比较难以把握。

方案二:以递延方式反映折扣。

将月度折扣推迟至下一个月来反映,年度折扣返还推迟到下一个年度来兑换。假如,某代理商当年1月份销售*** 12000件,其享受的折扣额为2元/件,那么该客户1月分应享受的月度折扣 为24000元,待该客户2月分来***时,便将其上月应享受的月度折扣2400元在票面予以反映,客户按减除折扣后的净额付款。如果客户上月应结折扣大于当月***金额,则可分几次 在票面上予以体现。年底折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市场网络的管理,如无非常特殊的情况,一般应推迟至次年年3月分进行结算,其处理方法与月度折扣一样,折扣可在其次年3月***时在票面上反映出来即可。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非常简便。缺点是如果月份间和年度间销量和折扣标准差异较大,不能较为真实地反映当月和本年度实际的经营成果,而且12月和年终折扣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障碍。这种方法适用于市场比较成熟、稳定,月分和年度间销量的折扣标准变化不大的企业。

方案三:采取当期结算和递延结算相结合的方法。

当期结算和递延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即在日常***时企业可设定一个当期结算折扣的***低标准,比如2元/件,所有的客户都按照这一标准来结算,并在***上予以体现,客户按减除折扣后的净额付款,月末计算出当月应结给客户的折扣总额,减去在票面上经以反映了的折扣额即为尚应结付的折扣额,将该差额在下月的票面上予以反映,年度折扣仍然放在下一个年度。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缓解了客户的资金压力,操作也相对较为简便。缺点是:因部分月度折扣放在下一个月,年度折扣放在了下一个年度,如果销量起伏太大,便不能真实地反映月度和年度的经营成果。这种方法适用于客户资金有一定压力或有特殊要求的企业。

方案四:月底折扣与付款条件法。

将月度折扣与付款条件结合起来,企业主动压低货物 的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折扣额后的金额,相当于给予代理商一定折扣之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代理商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加收滞纳金(比如25天为合同付款期,超过25天付款的则加收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等于折扣额)。这样,企业的收入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并且如果对方在合同期限(25天)之内付款,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价款给对方开具***专用***,返还代理商的折扣就顺利实现了。如果代理商没有在合同期限(25天)之内付款,企业可向代理商收取滞纳金,并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总额计算销项***,也符合税法的要求。

二、销售折扣

对于销售折扣,税***定无论财务怎样处理,都不能将销售折扣从销售额中扣除。

【案例分析】

例如甲企业为玩具生产企业 (一般***人),乙方从甲处购买一批货物并提前5天付款,按甲企业的销售规定,甲企业给乙方***(含税)117000元的2%的销售折扣。

甲企业的合计处理如下:

发货时:

借:应***款——乙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000

收款时:

借:***存款                                                       114660

       财务费用                                                          2340

       贷:应***款——乙                                            117000

假若甲企业采取2%的折扣销售方式,折扣额开在同一***上,甲的会计处理为:

发货并收款时:

借:***存款                                                       1146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6660

两种方式都收到项款114660元,但缴纳***相差340(17000-16660)元。所以,同是促销手段,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由此产生的税负就不同。

三、销售折让

对于销售折让,税***定可以按照折让 后的销售额计征***。

因此,按照上述税法有关规定,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折扣或者折让销售方式的税负***低,因为折扣或者折让部分允许作为税基扣除额。

【案例分析】

某大型商场是***的一般***人,购货均能取得***的专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案:一是商品7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 为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为有利呢?

方案一:商品7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为140元,应缴纳***为:

140÷(1+17%)×17%-120÷(1+17%)×17%﹦2.9(元)

方案二: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应缴纳***为:

200÷(1+17%)×17%-120÷(1+17%)×17%﹦11.62(元)

赠送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纳***为:

60÷(1+17%)×17%-40÷(1+17%)×17%﹦2.9(元)

合计应缴***为:11.62+2.9﹦14.52(元)

方案三: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销售200元的商品,应纳***为:

200÷(1+17%)×17%-120÷(1+17%)×17%﹦11.62(元)

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优,企业上缴的***额***少,后两种方案次之。

结论:企业在选择方案时,除了考虑***的税负外,还应考虑其他各税的负担情况,如赠送实物或现金,还要由商家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其获得的利润还要上缴所得税等等。只有进行综合***的筹划,才能使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获得***大的经济利益。

注:本案例来自由蔡昌老师编着的[中财讯财学院、中财讯财税研究院]培训教材③。

商户名称: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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