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样开具***也会构成虚开***罪!
作者:2017/2/17 7:10:33

注意了!这样开具***也会构成虚开***罪!

 

作者:段文涛     来源:税海涛声       

 

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以***(不用开具***的价格)购买钢材等材料,用于建筑施工,可以“降低”成本,当然,材料销售方之所以愿意***出售这些材料,是因为不开***、不作收入可以少缴税款。但是,在施工中耗用了这些材料后,又需要***入账同时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所得额的扣除凭证,怎么办?那就再想办法出点钱(远低于正常购货销售方应***款)去***开具材料***到公司充账。——这也许是一些建筑企业及其采购链条中相关的材料销售方,为获取更多利润而采取的方法之一,或许说是***吧。

那么,对于这类在实际购买及耗用了材料以后,再以***少量“税点”从第三方开具***的行为,特别是,如果***“税点”后开具回来的***并未入账,当然更未作为扣除凭证在应***所得额中扣除,该如何定性,是否构成涉税***、***行为?又该如何适用******进行处理呢?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佛山市顺德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经常以***(不用开具***的价格)购买钢材回来,等到有工程做使用了这些钢材后就需要找***充账。2013年5月,该公司准备承接一个4000万元的工程,时任该公***人代表兼董事长的被告人黄某某授意时任该公司财务的黄某颜(另案处理)购买低于市面税点的***,黄某颜遂联系詹某(另案处理)要求对方开具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的广东***普通***。随后,詹某将自己打印出来的26张广东***普通***(票面总金额2000万元)邮寄给黄某颜,并收取票面总金额0.12%的税金24000元。黄某某、黄某颜在收到上述***(案发后经鉴定均为假***)后,由于上述工程没有谈成,直至被查获,***一直放于公司没有入账使用。

时隔两年后,此案案发,******收缴了前述26张***。在检察***提起公诉后,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取得***后不曾使用亦未入账,不会对***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大的影响等辩护意见。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罪,检察***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虚开***罪的罪名成立。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依照***有关规定,以虚开***罪判处黄某某犯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对于此案,笔者认为,本案***的这一***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认定的罪名准确,量刑也适当。

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第三方开具***后并未使用(入账),自然也就不用考虑是否实际已造成税款流失的后果,但是,其行为符合“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的特征,其构成虚开***的行为成立。

此案的***,再次体现了我国税收***、行政***及***对于虚开***(普通***、***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的认定标准: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而具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达到******追诉标准的,应以虚开***罪(虚开***专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追究***责任。

商户名称: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