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全国道路发生的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90%与各类交通陋习有关。
陋习1:加塞抢行
这类驾驶陋习在路段和路口均时有发生,尤其路口最为普遍,多表现为路口强行并线或不按导向行车。
提醒:此类驾驶陋习不仅极易引发路口和路段堵车,还易发生刮蹭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强超和加塞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陋习2:不系安全带
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陋习在现实中最为普遍。
提醒:以往案例显示,在机动车高速行驶中,遇突发情况需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不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均很容易受到伤害。
陋习3:开车发短信
驾车过程中收发短信息也是较为多发的陋习。
提醒:因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引发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当事驾驶人往往承担事故全责。
陋习4:变道不打转向灯
驾驶人在事先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随意变更车道,主要表现在为抢信号频繁变更车道或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
提醒: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是陋习,而随意变更车道是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陋习5:开车斗气
开车斗气以男性驾驶人居多,多发在较窄的路段或路口转弯处,主要表现为相互争道抢行。
提醒:开车斗气很容易引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不管什么原因,责任方必须要为事故买单。
陋习6:小事故“不挪窝”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双方相互纠缠,不撤离现场,在交通高峰时段,发生在路口的小事故不仅引发路口拥堵,还经常波及到附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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