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24-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
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住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控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 2900.33-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除按引用标准GB/T 2900.11 及GB/T 2900.33 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 初充电(frist charge)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
3.2 恒流充电constant voltage charge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equalizing charge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 恒流限压充电constant-current limit voltage charge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
电完毕
3.5 浮充电floating charge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
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 补充充电supplementary charge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 恒流放电constant-current discharge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 容量试验蓄电池[cpacity test battery ]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
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 = I f t (Ah)
式中C ―― 蓄电池组容量A h
I f ――恒定放电电流A ;
t ―― 放电时间h
3.9 核对性放电check discharge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
放电只要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按3.8 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
3.10 稳流精度stabilized current precision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
规定的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IM IZ
I=
IZ
100%
式中I―― 稳流精度
I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
IZ―― 输出电流整定值
3.11 稳压精度stabilized voltage precision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
范围内的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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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 UZ
U=
UZ
100%
式中U―― 稳压精度
UM――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
UZ―― 输出电压整定值
3.12 纹波系数ripple factor
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
式计算
f g
=
2UP
100%
式中―― 纹波系数
f―― 直流电压中的脉动峰值
g―― 直流电压中的脉动谷值
UP―― 直流电压平均值
3.13 效率efficiency
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WD
=
WA
100%
式中―― 效率;
WD――直流输出功率
WA――交流输入功率
3.14 三遥功能telemetry telecontrl teleindication functions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 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equalizing current and unbalance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 或N+2 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
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
计算
I IP
=
1N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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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均流不平衡度
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IP―― N 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IN―― 模块的额电流值
3.16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 严酷等级severity level
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的值
3.18 共模电压common mode voltage
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 差模电压differential mode voltage
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3.20 蓄电池容量符号battery capacity symbol
C5――5h 率额定容量Ah ;
C10――10h 率额定容量Ah .
3.21 放电电流符号Discharge current symbol
I5――5h 率放电电流数值C5/5 A;
I10――10h 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 A
4 基本要求
4.1 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4.1.2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
4.1.3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
4.1.4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
4.1.5 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
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4.2 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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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4.3 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 及以
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 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
室内
4.4 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4.5 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若入口处套间较大
也可利用此房间
4.6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
均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设耐酸砖
4.7 防酸蓄电池室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者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4.8 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
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4.9 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下公式决定:
V=0.77 Ich N
式中V――排风量m3/h
Ich――最大充电电流值A
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除了设置抽风系统外蓄电池室还应设置自然通风气道通风气道应是独立管道不可将通风气道引
入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中
4.10 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内送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
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 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
有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
4.11 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 ~35 之间并保持良限的通风和照明
4.12 抗压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 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4.13 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
4.14 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a) 仪表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 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
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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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用具
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
胶皮靴子等
c) 备品
化验合格的蒸馏水
密度为1.40g/cm3 的稀硫酸
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
防酸隔爆帽
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
d) 资料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
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
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
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
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
对性放电的记录
4.15 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所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
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咸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 0.01 g/cm3
4.16 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
a) 电压为220V 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
b) 电压为110V 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
c) 电压为48V 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
4.17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 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 基本参数
5.1.1 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 10% V 220 10% V 50 2% Hz
5.1.2 直流标称电压220V 110V 48V
5.1.3 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 10 15 20 30 40 50 60 80 100 160 20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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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400A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
5.2 技术指标
5.2.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 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 耐压1min
5.2.2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 2V 阀控式蓄电池为125% 直流
标称电压
5.2.3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
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 2V 铜酸式蓄电池90%~130% 6V 12V 阀控式蓄电池90%~145%
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4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 In
5.2.5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 In
5.2.6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定精度应不大于2%~5%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定精度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定精度应不大于0.5%~1%
5.2.7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1%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
5.2.8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精度应不大于2%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
5.2.9 噪声要求50dB(A) 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2.10 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
5.2.11 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 459 2000 的要求
5.3 交接验收
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作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
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 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
验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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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 用25k 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 用7k 电
阻额定电压为48V 用1.7k 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
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
a) 在作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 对直流母线
及各支路耐压1min 应不闪络不击穿
b)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 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
5.3.3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不同的蓄电池各类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a) 防酸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防酸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 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8V
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 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 镉镍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 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V
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 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c) 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 额定电压为2V 的蓄电池放电终止
电压为1.8V 额定电压为6V 的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 额定电压为12V 的组合蓄电池
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 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
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 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d) 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在充放电后应测电解液的密度并符合技术要求
5.3.4 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见5.2.6 规定
5.3.5 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见5.2.7 规定
5.3.6 充电装置纹波系数范围见5.2.8 规定
5.3.7 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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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a)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整定值时微
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
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b) 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
微机将按所整定的时间个月或者个月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
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无时间间断地向
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入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
正常运行
c) 三遥功能
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接口RS485 422 232 去了解和控制远方变电所中正在运行
的直流电源装置
遥信内容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直流母线接地信号充电装置故障等信号
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充电电流值等参数
遥控内容直流电源装置的开机停机充电装置的切换
5.3.9 验收单位应取得资料
a) 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
b) 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c) 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
d) 双方签字的交接验收报告
5.4 运行监视
5.4.1 绝缘状态监视
运行中的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M 值班员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的绝缘
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
5.4.2 电压及电流监视
值班员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蓄电
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5.4.3 信号报警监视
值班员每日应对直流电源装置上的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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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自动装置监视
a) 检查自动调压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若不正常启动手动调压装置退出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检
修人员修复
b) 检查微机监控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微机监控
器退出运行后直流电源装置仍能正常工作运行参数由值班员进行调整
5.4.5 直流断路器及熔断器监视
a) 在运行中若直流断路器动作跳闸或者熔断器熔断应发出报警信号运行人员应尽快找出事
故点分析出事故原因立即进行处理和恢复运行
b) 若需更换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时应按图纸设计的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值和额定电流值运选用
6 蓄电池运行及维护
6.1 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1.1 防酸蓄电池组扔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均以浮充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一控制为2.15~2.17 V N N
为电池个数GFD 防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可控制到2.23V N
b)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液面的高度
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部的温度蓄电池室的温度浮充电流值的大小
6.1.2 防酸蓄电池组的充电方式
a) 初充电
按制造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初充电
b) 浮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完成初充电后以浮充电的方式投入正常运行浮充电流的大小根据具体使用说
明书的数据整定使蓄电池组保持额定容量
c) 均衡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落后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采用均衡充
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3
V N 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充电电流减小到0.1 I10 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
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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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核对性放电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生产硫酸铅结晶体一般称之为硫化堵塞
极板的微孔阻碍电解液的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的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蓄电池容
量大为下降核对性放电可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的
安全运行
核对性放电程序如下
a) 一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10 电流放出其
额定容量的50% 在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电压还不能低于1.9V 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
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2.33 V N 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0.1 I10 电流时应转
为浮充电运行反复几次上述放电方式后可认为蓄电池组得到了活化容量得到了恢复
b) 两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若具有两组蓄电池则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放电电流
为I10 恒流当单体电压为电压1.8V 时停止放电放电过程中记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每个蓄电池端
电压电解液密度若蓄电池组第一次核对性放电就放出了额定容量不再放电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
运行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 可判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
c) 防酸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防酸蓄电池组第1 年每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1 年以
后的防酸蓄电池组1~2 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
6.1.4 运行维护
a) 对防酸蓄电池组值班员每日应进行巡视主要检查每只蓄电池的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液面
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的比重在合格范围内
b) 防酸蓄电池单体电压和电解液比重的测量发电厂两周测量一次变电所每月测量一次按记录表
填好测量记录并记下环境温度
c) 个别落后的防酸蓄电池应通过均衡充电方法进行处理不允许长时间保留在蓄电池组中运行若
处理无效应更换
6.1.5 防酸蓄电池故障及处理
a) 防酸蓄电池内部极板短路或断路应更换蓄电池
b) 长期浮充电运行中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逐渐产生白色的硫酸铅结晶体通常称之为硫化
处理方法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先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单体电压上升为2.5V 时停充05.h 再
用0.5 I10电流电至冒大气时后又停0.5h 后再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沸腾单体电压上升到2.7~2.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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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充电1~2 h 后用I10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单体蓄电池电压下降至1.8V 时终止放电并静置1~2
h 再用上述充电程序进行充电和放电反复几次极板白斑状的硫酸铅结晶体消失蓄电池容量将得到恢
复
c) 防酸蓄电池底部沉淀物过多用吸管清除沉淀物并补充酸制的标准电解液
d) 防酸蓄电池极板弯曲龟裂或肿胀若容量达不到80%以上此蓄电池应更换在运行中防止电解
液的温度超过35
e) 防酸蓄电池绝缘降低当绝缘电阻值低于现场规定值时将会发出接地信号正对地或负对地均能
测到泄漏电压处理方法对蓄电池外壳和支架采用酒精清擦改善蓄电池室外的通风条件降低湿度
绝缘将会提高
f) 防酸蓄电池容量下降更换电解液用反复充电法可使蓄电池的容量得到恢复若进行了三次充
电放电其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此组蓄电池应更换
g) 防酸蓄电池在日常维护还应做到以下各点蓄电池必须保持经常清洁定期擦除蓄电池外部上的硫
酸痕迹和灰尘注意电解液面高度不能让极板和隔板露出液面导线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长期备用搁
置的蓄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补充电
6.2 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2.1 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镉镍蓄电池主要分为两大类高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3~6 倍中倍
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3 倍
b) 镉镍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方式运行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36~1.39 V
N 均衡充电压宜取1.47~1.48 V N 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42~1.45 V N 均衡充
电压宜取1.52~1.55 V N 浮充电流值宜取2~5 mA Ah
c) 镉镍蓄电池组在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液面
高度是否爬碱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温度运行环境温度等
6.2.2 镉镍蓄电池的充电制度
a) 正常充电
用I5 恒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的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而稳定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
容量一般需要5~7 h
b) 快速充电
用2.5 I5 恒流对镉镍蓄电池充电2h
c) 浮充充电
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压值和浮充电流进行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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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管采用何种充电方式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35
6.2.3 镉镍蓄电池组的放电制度
a) 正常放电
用I5 恒流连续放电当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下降至1V N 时其中一只镉镍蓄电池电压下降到0.9V 时
停止放电放电时间若大于5h 说明该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
b) 事故放电
交流电源中断二次负荷及事故照明负荷全由镉镍蓄电池组供电若供电时间较长蓄电池组端电压
下降到1.1V N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镉镍蓄电池组的供电以免因过放使蓄电池组容量亏损过大对恢
复送电造成困难
6.2.4 镉镍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
核对性放电程序
a) 一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只有一组镉镍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5电流放出
额定容量的50% 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 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值若蓄电池组端电压值下降到1.17V
N 应停止放电并及时用I5 电流充电反复2~3 次蓄电池组额定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有备用蓄电池
组作为临时代用此且镉镍蓄电池就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 两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有两组镉镍蓄电池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5恒流放电
终止电压为1V N 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 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值每隔1h 时测一下每个镉镍蓄电池
的电压值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蓄电池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
换
c) 镉镍蓄电池组核对性放电周期
镉镍蓄电池组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的容量试验
6.2.5 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
a) 镉镍蓄蓄电池液面低
每一个镉镍蓄电池在侧面都有电解液高度的上下刻线在浮充电运行中液面高度应保持在中线
液面偏低的应注入纯蒸馏水使整组电池液面保持一致每三年更换一次电解液
b) 镉镍蓄电池爬碱
维护办法是将蓄电池外壳上的正负极柱头的爬碱擦干净或者更换为不会产生爬碱的新型大壳体
镉镍蓄电池
30
c) 镉镍蓄电池容量下降放电电压低
维护办法是更换电解液更换无法修复的电池用I5电流进行5h 恒流充电后将充电电流减到0.5 I5
电流继续过充电3~4 h 停止充1~2 h 后用I5 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进行上述方法充电和放电
反复3~5 次电池容量将得到恢复
6.3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3.1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阀控蓄电池分类
目前主要分贫液式和胶体式两类
b) 运行方式及监视
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 V N 均衡充电电
压值宜控制为2.30~2.35 V N 在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
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和绝缘状态
6.3.2 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制度
a) 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 V N 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
恒压充电
b) 恒压充电
在2.30~2.35 V N 的恒压充电下I10 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 I10电流时充电
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
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 V N
c) 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不了阀控蓄电池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
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 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
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6.3.3 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长期使用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无法判断阀控蓄电池的现有容量
内部是否失水或干裂只有通过核对性放电才能找出蓄电池存在的问题
a) 一组阀控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只有一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10 电流恒流放出额
定容量的50% 在放电过程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 N 放电后应立即用I10 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
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 次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蓄电池存在的缺陷他能找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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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 两组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
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 N 时停止放电隔1~2 h 后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
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2~3 次蓄电池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容量也能得到恢复若经过3
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
应安排更换
c) 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 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
运行了6 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6.3.4 阀控蓄电池的运行维护
a) 阀控蓄电池在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放电终止电压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阀控蓄电池在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放电终止电压值的规定
标称电压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 6 12
运行中的电压偏差值0.05 0.15 0.3
开路电压最大最小电压差值0.03 0.04 0.06
放电终止电压值1.80 5.40(1.80 3) 10.80(1.80 6)
b) 在巡视中应检查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极柱与
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绝缘电阻是否下降蓄电池温度是否过高等
c) 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 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d) 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 时每下降1 单体2V 阀控蓄电
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 mV
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定期对阀控蓄电池组作外壳清洁工作
6.3.5 阀控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a) 阀控蓄电池壳体异常
造成的原因有充电电流过大充电电压超过了2.4V N 内部有短路或局部放电温升超标阀控
失灵处理方法减小充电电流降低充电电压检查安全阀体是否堵死
b) 运行中浮充电压正常但一放电电压很快下降到终止电压值原因是蓄电池内部失水干涸电解
物质变质处理方法是更换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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