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粉刷工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京建施〔2007〕1072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奥运城市环境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建筑物外立面粉刷工程的特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参建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奥运城市环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京建执〔2007〕227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2、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备案等手续,将工程发包给有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并委托监理单位加强外立面粉刷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设单位还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批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要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责任人,保证每次检查有计划、有记录、有结论。
4、各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并加大巡查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或未按方案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建筑物外立面粉刷工程施工应使用外脚手架或电动吊篮,严禁使用自制吊篮或使用索具直接吊挂作业人员施工。外脚手架和电动吊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各区、县建委要加强***,进一步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粉刷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立即开展建筑物外立面粉刷工程安全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或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
特此通知。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