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标准
作者:2016/5/11 8:51:42

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标准(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为做好换版工作,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不断提高,中心根据***认监委公告(2015年第30号)和CNAS《关于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的转换说明》(CNAS-EC-046_2015)中的精神,现就上述两标准换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标准转换期限
(一)新版标准换版的转换期为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即自2018年9月15日起,所有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简称旧版标准)版证书均将失效。
(二)为保证客户利益,中心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依据旧版标准的认证证书。在此日期前,中心仍可以根据客户要求依据旧版标准实施认证活动。但应告知客户转换期截止后认证失效可能对客户造成的影响。
(三)在转换期内,中心初次认证和再认证颁发的依据旧版标准的认证证书,其认证有效期不超过2018年9月15日(即使证书上显示的有效期长于2018年9月15日)
二、转换时间安排和转换方式
(一)中心计划从2015年11月20日起开始受理新版标准认证和转换工作,经认证决定,对满足要求的客户换发或发放新版认证证书(在CQC未取得新版标准的认可之前,颁发的证书不带CNAS标志);
(二)各地公司应严格按要求策划实施转版工作,确保在转换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
(三)转换根据认证客户的意愿可以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结合再认证审核实施;

内蒙古中标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认证咨询电话:0471-8932465杨主任 
认证网站:http://www.ison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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