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网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周贤忠)新产品通过网络销售取得市场认可后,遭遇多个网络电商明知故犯、以次充好、***销售的恶意侵权行为,企业在投诉未能阻止侵权行为时,向***提起侵害商标权***。5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获悉,******终***侵权方连带赔偿沈阳唐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的合理费用合计68000元。
沈阳唐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企业提供的证据显示,在2016年8月即案涉“立清酸”注册商标过渡期内,深圳A公司、深圳B公司、广州某公司均存在生产或销售突出标注“立清酸”商标的产品本草降酸茶,且与唐氏公司“立清酸”商标字形一致。经查,三被告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三被告不但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善意无过错,而且明知唐氏公司“立清酸”商标已经注册,仍然违背诚实***原则,在自己不具备商标权的领域实施侵权行为。
市***民四庭法官王时钰评析此案认为,本案涉及过渡期内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多数人联合侵害他人商标权问题。审理***认定涉案商标使用人构成恶意使用;对本案的多数人侵权,认定各恶意使用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客观上又有***、委托、分工等相互协作的行为,可以认定恶意使用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案有力地制止了对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在当前鼓励、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参考意义。
市***新闻发言人聂雪松告诉记者,今年,沈阳两级***将积极贯彻“***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抓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以及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等创新措施,为沈阳打造***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