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编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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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创新政策有很多,具体内容和资金奖补我们今天进行了汇总,***学习一下:咨询***:0551-65300258或13339105710(微信同号)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高可达500万元。对承担***科技重大专项和***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高可达400万元。对获得***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完成单位,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研究团队)。对获得***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三、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投入或******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科技团队可自主选择申请***投入或******方式。省***委托省高新技术产业***公司作为出资人,按照相关******和政策规定,与有关科技团队及其他***主体共同签订***投入或******协议。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高校院所与企业在2017年以后联合成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且***占比不低于30%的,按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企业产品(技术)销量(营业额)增长等绩效情况,省一次性给予***高可达50万元奖励。对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高可达100万元。对在皖企业购买省外***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高可达100万元。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高300万元奖励。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20—50万元奖励。五、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关键研发设备***、产品质量保证***、专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所在市(县)先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省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六、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对***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市(县)***奖补,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服务科技中小企业等绩效情况,省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大学科技园,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七、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依据资源数量、共享服务等绩效情况,省给予***高可达200万元奖励。对企业和高校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获***、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省依据绩效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认定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高可达300万元奖励。对农业高校院所与市(县)***合作共建的高水平、***性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高可达100万元奖励。八、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对我省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试点)联盟、***布局建设的区域性联盟,省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评估的省级联盟,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九、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对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可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其中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补助***高可达500万元;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高可达200万元。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对获***的发明专利,依据专利质量、产业化前景等绩效情况,省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专利权人涉外******费,省、市(县)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省补助***高可达10万元。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高可达2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布局和转化实施。加大对皖北三市、***和省扶贫开发工作***县(区)的支持,对该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会签,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地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政策联动,并加强宣传解读,推进政策落地。以上就是安徽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汇总,具体政策信息请咨询上面联系方式,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卧涛政策讲堂,学习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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