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建管站-建管站-湖北携众建筑***
设立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各等级监理企业设立条件如下:(一)综合***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1级职称。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甲1级工程监理资质。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5、企业具有完善的***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二)******1、甲1级(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1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1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工程类别甲1级资质的除外。(5)企业具有完善的***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2、乙级(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3、丙级(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三)事务所***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标准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gao级技术任职资格;(五)***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五峰建管站,其中电力相关***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市建委:根据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对lt;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gt;实施告知承诺的决定》(鄂职转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对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及13个城市的试点地区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时间自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21日。二、试点范围对工商注册地为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由省厅核准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首1,次申请、升级、增项,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通信方面的总承包二级)及铁路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的***承包一级资质);(三)***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承包资质。三、试点工作流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告知承诺资质1,审批的人员、业绩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bei.),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1,资质,在网上提交《资质1,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并在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质1,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纸质材料。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至省厅。(二)受理。省住建厅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三)审批。省住建厅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省住建厅掌握的有关信息直接办理1,资质1,审批手续,发布审批公告,当场颁发资质1,证书。(四)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个月内,由企业所在试点市、直管市住建部门***人员,对涉及的企业业绩、人员全部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论报省住建厅。四、监督管理(一)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执行实地核查的***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省住建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1申请人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执行实地核查的***,未按规定在2个月内进行核查的,建管站,视同申请人核查合格。(二)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被审批人,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1,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1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三)各试点地区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制度,完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完整、准确,按规定对申请企业实施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报省厅。对未按规定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核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秭归建管站,省住建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四)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告知承诺审批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告知承诺审批台账,跟踪取得资质企业建筑市场活动,规范通过告知承诺审批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对违1,宜昌建管站,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研究完善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总结经验教训。省厅将根据告知承诺审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全省相关情况,明确进一步改革方案,指导告知承诺制审批深入开展。秭归建管站-建管站-湖北携众建筑***由湖北携众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湖北携众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敬业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湖北携众管理咨询——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0721号,联系人: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