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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企业***近几年,企业***律师咨询,随着城市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快速推进,市区周围的大部分自然村被纳入整村***的范围。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生活资料之一,农村房对保障农村人口基本生活意义重大。在目前城中村大规模整村***的背景下,农村房因附着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而更是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诉至的案件也逐年增加。由于农村房和我国宅基地制度密切相关,而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企业***律师收费,且当事人争议的院落和房屋一般都涉及较长的时间跨度,家庭成员因为婚姻等原因存在迁入、迁出以及部分家庭成员生老病死等情况,房屋亦常有过新建、翻建、改扩建等物理形态上的变化。因此,涉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款分割***案件往往所涉问题呈现政策性强、区域差别大、没有统一的裁判规则等特点,并且涉及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以及***土地制度、***政策等协调统一问题,该类案件十分复杂,在审判实务当中面临诸多疑难问题。企业***企业*********中可否约定以房抵债,性质如何认定?以不能办理产权转移小产权房以房抵债,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严1、戴某等与严3确认合同无效***案(二审)***解析【关键词】小产权房以房抵债非同一集体经济***成员合同无效******强制性规定非真实意思表示【要点提示】以房抵债协议,双方并未就借贷本息、房屋及其装修价格进行结算,咨询企业***律师,不能体现双方平等自愿结算的意愿,更无法体现协议的公平、公正性。农村宅基地房屋***后的安置房,不宜以国有土地上产权不明确的商品房自由买卖或抵债流转。【当事人信息】原告、被上诉人:严1、戴某、严2被告、上诉人:严3【案情简介】严1和戴某是夫妻关系,案外人严4是严1和戴某的大儿子,广元企业***,严2是严1和戴某的小儿子。2015年8月19日,严4向严3出具借条,内容为今借到严3计59万元整,此款在2015年8月28日之前结清。当日严3将49万元汇入焦某(严3的女婿)的账户,焦某后将49万元转汇严4账户。2015年12月17日,严4向严3出具承诺,承诺在2015年12月21日下午结款一审【案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2015)松民三(民)初字第3216号】本案中,刘某诚与刘某亮于1996年签订系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转让协议,由刘某亮、刘某桃实际使用至***时止,后因***利益的分配产生争议。刘某诚主张刘某亮、刘某桃其宅基地使用权并要求分割相应安置房购房指标。刘某亮、刘某桃对刘某诚要求分割***补偿的依据及具体补偿标准均提出异议。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为刘某诚、刘某亮、刘某桃关于***权益的分配。现系争宅基地及地上物已经动迁,宅基地和地上物的权利均化为***补偿和安置房购买指标,以下就各方***权益的享有进行阐析。1996年,刘某诚同刘某亮签订协议书,出售系争宅基地上的房屋。现房屋实际交付达十多年之久,因此本着诚实***,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原审确认刘某亮应当享有系争宅基地上房屋等地上物的所有权,遇动迁时享有地上物的***权益。尽管地随房走,房屋等地上物转让直接导致系争宅基地实际使用人的变更。然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系集体经济***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其取得和转让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等***和***有关规定。刘某亮并非系争宅基地房屋所在地的集体成员,系争房屋相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未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同意,事后也未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故从***上并未实际成为系争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遇***时不能完全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企业***律师咨询-***企业律师(在线咨询)-广元企业***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敬业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北京京坤——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502,联系人:李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