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遗嘱-都嘉律师事务所
夫妻约定赠与对方房产,可以反悔吗?都嘉律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均可以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产遗嘱,即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允许反悔。不过,立遗嘱,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请求判令对方继续履行。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夫妻财产约定需具备的条件都嘉律师: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该有效,这样才符合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约定采用公证形式,但由于公证形式具有确定性,其***效力也高于一般的书面形式,采用公证形式的夫妻财产约定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子女的姓名权都嘉律师:根据我国***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即否定了子女只能随父姓的传统,在子女姓氏问题上体现了夫妻平等的精神。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并不意味着子女就丧失了对于自己姓名的决定权,因为根据《***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遗嘱公证,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但是由于子女在出生时,根本没有决定自己姓名的能力,因此在子女刚出生时,遗嘱,必须由父母确定其姓名,子女在成年之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或者名。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遗嘱公证-遗嘱-都嘉律师事务所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是从事“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遗嘱见证,”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张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