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敏于行管理-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报税、工商、***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报税、工商、***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1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1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1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1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1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1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报税、工商、***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删除第十条第五项。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将第十二条第八项修改为“(八)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七、删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第1项。删除第二十七条第1项。八、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1项中的“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修改为:“1.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有关规定的资产”。武汉敏于行管理-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由敏于行(武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敏于行(武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工商代理,代理记账,工商变更,企业注销”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工商代理,代理记账,工商变更,企业注销”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敏于行在公司注册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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