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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的情况不同。《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关于合同你这些你知道吗?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是的。为了惩罚那些“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某些权利设定了有效期。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效期为1年。《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原则的行为。以履行合同的心态去修改条款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合同到履行后,发现关键条款或者关键问题没有写清楚,比如前后履行次序没有明确,流程交代不清,履行标准不明,要签署的文件也不是太清楚,太多原则性表述等,***后形成争议。因此,在审核合同中,对于在履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实际发生的条款,对于届时合作各方会用放大镜反复查看的条款,务必确保其清晰、明确、可落地和可执行,而不是花拳秀腿,经不起推敲,从而给合同履行造成严重困难。当然,不是所有的问题或者预设的风险,都需要从1写到10无缝对接的,这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取舍,有的甚至需要一个原则性表述即可而无须展开,有的则相反,越详细越好,不得不说,这考验审核者的功底!***顾问的费用-济源***顾问-选择【郑州安博】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是河南郑州,***服务的翘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郑州安博】***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郑州安博】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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