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自主创新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
安徽省庐江县奖励补助福利来袭!本次庐江县主要为推进我县自主创新,贯彻落实合肥市支持自主创新政策,结合庐江实际,制定本政策。安徽省庐江县自主创新政策+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详情如下:1.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实施,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以及户籍或***在本县的个人(仅限专利奖励)。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个人除外。2.鼓励科技***融资。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500万元以下的,按******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一次性予以补助,***高不超过10万元。对开展专利质押的***机构,年***额500万元-2000万元,给予***机构10万元奖励。3.对获得***、省、市科技项目(科技部门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拨款额10%、10%、5%配套资助,***高不超过10万元、10万元、5万元。4.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省级***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补,专项用于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5.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认定的市级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6.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专项用于研发经费补助。7.对租用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并在县科技部门备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实际租用面积且***多不超过200平方米,及当年实际***租金的50%且每月不超过5元∕㎡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备案的省级众创空间,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8.对企***、个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2000元、1000元资助。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件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来我县开展服务,对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县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补;对通过验收的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专利银奖、省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省专利***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19.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企***,奖励创新团队1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企***,奖励创新团队5万元;对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企***,奖励创新团队3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企***,奖励创新团队1万元。10.鼓励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庐转移转化,对单项成果实际***5­—300万元以下的(不含300万元),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额的10%给予补助。11.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依据年度***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到账额进行奖补。对50-100万元的,奖励1万元;100-300万元的,奖励3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奖励5万元。以上为庐江县自主创新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内容,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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