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类型辩护律师-经济类型辩护-律师事务所
经济类型辩护经济类型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jingshenbing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jianchayuan和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jianchayuan和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jianchayuan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zhiyezheng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jianchayuan、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二百八十六条【强制医疗的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我国许多刑法学者为经济犯罪研究或经济刑法学研究躬耕不辍,使我国经济犯罪研究或经济刑法学研究经历了从空泛到实在,从宏观到具体,从零散到系统的发展过程,迈入了体系总结的新阶段。经济犯罪研究或经济刑法学研究是我国刑法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于相关刑法观念的变革和法律适用规则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认真分析、整理,并尝试提出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