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官司怎么打-土地征收律师-土地***
土地***土地***基本案情2011年商洛市进行商州区西街片区旧城改造,原告屈涛房屋坐落在商州区西街原132号,位于旧城改造范围内。被告商洛市商州区成立了商州区西街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办公室(简称商州区旧改办)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2012年10月15日,原告屈涛***屈载宁以屈涛的名义与商州区旧改办签订了《市区西街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实物安置与***补偿协议书》,协议书中对房屋征收安置、搬迁过渡、费用结算等情况进行了具体约定。其中第五条约定乙方(屈涛)必须在7日内腾空房屋,将房屋交甲方(商州区旧改办)。协议签订后,土地***,原告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房义务。2013年8月14日被告商洛市商州区***人员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原告于2015年5月31日诉至商洛市中级人院,要求确认被告强拆民房的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在原地***被强拆的房屋。裁判结果商洛市中级人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原告屈涛在由其父屈载宁代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移交房屋,农村土地***解决办法,被告应依法提起***,被告迳行***工作人员对原告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没有***上的职权依据,故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告房屋位于西街片区旧城改造范围以内,该区域房屋和土地已被依法征收,原告也与被告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故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在原地***被强拆房屋的***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项之规定,确认被告商洛市商州区拆除原告屈涛位于商州区西街原132号房屋的行为***,驳回原告屈涛要求被告在原地***被强拆房屋的***请求。典型意义行政***行使行政权,必须严格遵守职权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的原则。特别是在作出对公民人和其他***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必须要有***上的明确***,***没有明文规定的,行政***不能推定自己具有该项权利而为之。《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设定。***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应当申请人院强制执行”。我国现行***没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可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本案被告在法无明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超越了其法定职权。当前,在城市房屋征收和***工作中,一些当地***为了推进工作,越权强制***的情况屡见不鲜,因强制***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和行政职能部门应当树立“有限***”理念,防止自我扩张。注:来源于陕西省人院发布的8七典型行政强制措施***案例土地***土地***【案件背景】按理说,通常因为公共利益而产生的行为,应该是有益于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本是喜闻乐见的事情。但家住吉林省某市某区的孙大姐,自从遇上某市的征收政策便麻烦不断。为加快城区建设的某市某区***的似乎是不那么合乎礼法的,不仅是家庭的变故让孙大姐心力交瘁,部门的***更是让她诉苦无门,在她快要失去希望的时候她遇到了京坤律师。孙大姐了解到京坤团队是专注于***领域的***团队,在与律师见面详谈后,她果断决定委托***李吏民律师和史西宁律师为她发声***。北京***律师【办案过程】两位律师在与团队研讨了孙大姐的情况后,针对孙大姐现阶段的***荆棘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方案。北京***律师辑: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关键性文件为了解此次原委亦为证明行为的合法性,两位律师首先启动了***信息公开程序。随后得知原来为进一步改造城区环境某区***将某区某路南地块列入了2013年土地收储计划,并在2013年11月11日作出了《关于某路南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而更大的收获应该是另一项文件的公开,即某区于11月13日作出的[2013]X号《关于某路南地块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孙大姐的房屋正好坐落在该征收地块范围内。可是这么久的决定,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为什么孙大姐相隔两年才知道呢。如果不是此次的***信息公开,孙大姐的家不知道何时就要无缘无故的随便被扣个帽子。两位律师意识到了此份决定没有公告的程序漏洞,而细观该征收决定***之处不胜枚举。北京***律师案例第二辑:行政复议潦草对待,果断走上***路随即两位律师便协助孙大姐向某市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复议***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驳回了孙大姐的申请。针对刚刚得知的***信息提起复议怎么会超期限呢,两位律师决定向某市中级人院提起***,并提交了由信息公开得知的该份决定的证据。两位律师认为某区于2013年11月20日在《某某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某路南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不是区***对《关于某路南地块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公告,属程序***。且孙大姐的行政复议申请于得知***信息的一个月后进行,没有超过***规定的申请期限。***终市中院撤销了某市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要求继续复议并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北京知名***律师第三辑:重走复议路,华丽翻身仗辗转来回,又回到了复议的路上,两位律师也是进行了更为充分的准备。复议过程中,京坤律师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的相关规定可知:此次的项目不仅不为公共利益,还没有立项文件;上述的决定不仅没有进行公告,还了孙大姐的补偿安置选择权。而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足以认定为严重***。某市在复议过程中亦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等事项。”的规定,某区提供的在《某某日报》上刊登的信息并不是征收决定的公告。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条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案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涉案地块的改造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再者该行为立项审批手续不全,有关事实认定不清。北京律师【胜诉】***终,某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决定:撤销某区作出的某某府发[2013]X号《关于某路南地块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征收决定的直接撤销,对孙大姐来说无疑是振奋人心的胜利。有了京坤律师的帮助,孙大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的保护,也正是因为京坤律师的强硬态度,涉案项目并没有持续开展和进行。附:某市行政复议决定书【案情简介】4月末,刚过完谷雨,正是田地里青苗生长的好季节。居住在四川省某县的钟先生,耕种在该镇土地的青苗却遭到严重***。究竟是什么情况呢?原来在2015年4月26日,某镇***基于防洪工程要求,将钟先生0.62亩土地上的青苗进行了清表。钟先生虽然得到了镇***发放的青苗补偿款12160元。但面对这一现状,钟先生不满意,希望通过***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北京***律师钟先生决意在北京寻找满意的律师团队***,***终找到了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京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史西宁、杨景华律师接受了钟先生的***委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尽心尽力地履行律师职责,维护钟先生的合法权益。【办案过程】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指导当事人提起确认县、镇***的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在***过程,某县辩称,没有参与清表和强行征用土地的行为,土地***官司怎么打,己方依法***警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属于依法履行职责。某镇***辩称,己方实施清表行为属于民事***行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该组的租赁土地方案及租金标准,同时钟某已经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款。实施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四川***律师两位律师针对该县和镇***的答辩意见,搜集案件证据,积极应诉。1、搜集证据,证明某县参与到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在钟先生的配合下,史西宁、杨景华两位律师提供并经质证的清表现场照片,证明某县***及工作人员均出现在土地清表现场。某及其工作人员持等磁具围绕清表地块站立,并对正在实施清表的挖掘机进行护卫,足以证明。某县维持秩序的行为实施实质是与某镇***共同实施土地清表行为过程中的不同具体分工表现,证明某县参与土地清表行为。2、依据***,分析本案属于***案件的受理范围。虽然本案中钟某与某镇***就土地清表问题达成口头协议,貌似是民事行为。但是根据史西宁、杨景华律师分析,就本案而言,某镇***就建设防洪工程的需要而对钟某耕种的土地实施清表,行为目的是实现防洪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效果是能够对钟某相关土地利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分析该口头协议属于行政行为,该案件属于***案件的受理范围。3、对于土地的清表行为合法性认定县和镇***对土地清表行为没有提交职权依据。土地清表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催告、公告等执行程序,土地的清表行为属于***行为。四川省***律师【结果】两位律师充足的证据和***依据,致使审理***终支持了钟先生的***请求,确认某县和某镇***实施清表行为***,同时双方承担本案的***费用。至此案子圆满结束。附:四川省某市市中区人院行政书土地***官司怎么打-土地征收律师-土地***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502。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北京京坤在***服务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享有良好的声誉。北京京坤取得全网商盟认证,标志着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北京京坤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