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开发***-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开发***律师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以违规建设强制拆除。(5)房地产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价格不确定的,应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二)项“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来确定房价。履行时间不明确的,也应依据合同法与相关***解释来确定履行时间。在相关内容确实需要用交易习惯进行解释时,应慎之又慎。房地产案件中的交易习惯应归人行业交易习惯或地方交易习惯,这种交易习惯***由买方(购房人)主张,多由卖方(开发商)主张,应由主张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交易习惯的内容与存在。法官在依职权运用交易习惯判案时,应严格限定运用交易习惯的程序,并对交易习惯作出合乎逻辑的阐述,防止交易习惯成为法官个人主观认识的“交易习惯”,进而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dui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将不子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dui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的,***将子以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巾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