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支持深圳市企业扩大***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等进口贴息项目申报
一、支持领域支持我市企业扩大***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二、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支持数量:******、***审定下达。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地方初审,***审定。资助标准:贴息标准(一)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汇率计算。申请项目汇率按***公布的2019年6月30日***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二)贴息率。按照不超过2019年6月30日***公布的***近一期***1年期***基准利率计算。(三)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的地区和***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三、申报条件(一)符合《***、***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按本办法第六条(三)所规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3.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4.近五年来无严重***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5.按***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6.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四)进口产品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出具的付汇凭证。(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凯粤知识产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整体战略解决方案,业务涵盖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申请,商标专利交易;同时为企业申办软件退税,两化融合贯标,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网站进行咨询:http://咨询***:400-08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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