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9认证(认定)农产品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实施《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申报,制定本申报指南。一、补助对象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广东省***产品(农业类)、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认定)且证书有效期内的获证单位;获得***级机构评定或授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获证单位。本次补助对象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获得认证(认定、评定、授予)农产品的主体。补助资金核准后将申请列入2020年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逐级划拨给申报主体。二、补助标准(一)单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金额2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高不超3万元。(二)单个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补助金额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5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高不超4万元。(三)单个有机产品补助4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5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高不超5万元。(四)每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五)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新型职业农民(以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为准)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青年农场主的,一次性增加补助1000元;经营主体的职工(或社员)中每5名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增加补助2000元(不足5名的不计算),***高不超过5万元。(六)拥有5个以上新型职业农民(以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为准)的广东省***产品(农业类)、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不含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主体方可获补助。其中,持证人数达5人的可获补助金额50%,每增加一个持证职工(社员),补助资金相应增加10%,达10人以上可获全额补助。单个广东省***产品(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一次性补助5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0.5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高不超6万元;每个***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补助8万元。同时获评为广东省***产品(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只补助其中一项。(七)每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凯粤知识产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整体战略解决方案,业务涵盖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申请,商标专利交易;同时为企业申办软件退税,两化融合贯标,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网站进行咨询:http://咨询***:400-082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