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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资助事宜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主体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在2018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不存在科技项目不结题等不良***记录。二、高企申报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2、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企业公章。三、报送要求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2、201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汇总,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于4月20日前集中报送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