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5月1日起***税率调整,这些要点要注意!
1、问:征收率5%跟3%调整了吗?代理***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没有涉及到征收率和预征率的调整,比如一般***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满足简易计税方法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2018年5月1日后征收率还是5%。2、问: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专用***还可以认证吗?代理***答: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360内)认证即可。3、问: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答:应按照原税率开具。4、问: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5、问:税率调整后,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有调整吗?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上述规定以外的出口退税率目前文件未作调整。例如: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货物,仍适用15%的出口退税率。6、问:税率调整后,出口退税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代理***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的开具日期为准。”举个例子:A企业为外贸企业,2018年2月3日购进一批货物,当时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若A企业于2018年7月4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则该批货物仍适用17%的出口退税率;若A企业于2018年8月4日才将该批货物出口,则该批货物适用16%的出口退税率。代理***7、问:税率调整后,税控设备是否需要升级才能开具新税率***?答:届时将会进行升级。具体关注上级主管部门信息。8、问:2018年代理***5月1日前未开具***,调整税率后再开具***,适用什么税率?答:应当按照***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第十九条******义务发生时间:代理***(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人******义务发生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代理***(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代理***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根据《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代理***(一)***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代理***(二)***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人从事***商品转让的,为***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代理***(五)***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人******义务发生的当天。”举个例子:B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人)采购一批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7%)并预付了货款,C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发货。则C公司应当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16%税率的******给B公司。若C公司采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并于4月3日收讫销售款项,则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后补***,也应当按17%税率开具。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财政局批准、无锡市工商局注册的***从事工商事务***、会计代理记帐的服务公司。公司***为中小企业:***记帐;代理申报***;注册公司代理;公司***服务;代理企业各项登记事项的年检、变更、注销;财务咨询;税务筹划。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发展成为一家有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工商企业登记事务代理、会计代理记帐、财务税务筹划的***会计公司。欢迎面谈!公司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4室(东门亭子桥逸,楼下是浅水湾浴场)。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510-8-2-8-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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