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再制造二手设备进口报关公司
价格:99999.00
入境旧机电的维修与再制造是一个新兴产业,市场巨大前景广阔。再制造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高度契合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得到***和企业的高度重视。2017年3月30日,国务Y关于印发***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无污染的维修业务”。“研究制定再制造旧机电设备允许进口目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点数控机床、工程设备、通信设备等进口再制造”。旧机电产品并非大家日常理解经过使用的“二手货”,其中还包含了未使用过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再制造产品等。质检总局明确规定了旧机电产品包含了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未经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新旧部件混装的;经过翻新的。目前***再制造产值已超过1000亿美元,75%来自美国,其中汽车业和工程机械再制造占到2/3以上。而在我国,再制造业刚刚起步,尚未大规模展开,市场提升空间巨大。有关***预测,未来中国再制造产业规模将达到每年100亿美元。我国的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对较晚,但近10年来发展势头很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再制造中心之一。《2015年度***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2015年,***检验检疫部门共实施进口旧机电到货检验52150批,涉及金额435377.73万美元。从到货目的地看,我国大部分进口旧机电集中在我国沿海的江苏、广东、天津、山东、浙江等省,旧机电产品进口需求***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为***的沿海地区。从输出国别来看,向我国输出旧机电产品总量居前的***和地区分别是日本、美国、欧盟***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地区。一:从统计数据中显示,我国旧机电进口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根据公开报道,***再制造产业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我国上海利用国内***制造业发展高地优势和试验自贸区的机遇,2016年上海全市再制造产值约40亿元(***),同比增长7%。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工程机械、汽车发动机等领域的再制造,处于中国***水平。随着我国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配合***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质检总局不断在实践中改革、发展和完善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监管工作。根据每个时期不同的监管特点,可将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监管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个阶段是旧机电检验阶段(2008年之前)。该阶段没有针对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的特别监管要求,全部适用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监管体系。***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以“备案许可、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要求。第二个阶段是针对性探索阶段(2008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开始对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针对性监管工作的探索。2008年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入境再制造用途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选择了部分行业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开展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试点业务。特别是在自贸区设立以来,针对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的监管形成了一些***的经验,创新监管模式,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国外垃圾进入我国,而且促进了入境维修再制造业的发展。第三个阶段是制度完善推广阶段(2013年至今)。2013年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建立起了企业能力评估、备案、风险分析和到货检验的全过程监管模式。2015年质检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机电料件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构建“地方***支持、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口岸查验、监督管理、产成品质量验证三个环节为基础,结合维修/再制造能力评估、境外装运前检验作为管理手段。二:对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的检验监管各分支局、***应加强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辖区内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的信息。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应按要求进行全申报管理。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属于《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2014年第145号)中《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实施法定检验,对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的,应按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机电产品,除***特殊批准外,暂不开展入境维修/再制造。维修/再制造企业对其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产品未经维修、再制造加工环节不允许直接销售,属于法定检验的,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口/进口。***有准入要求的,必须获得相关准入许可后方可在我国销售。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中要求进行装运前检验的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应按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Therepair/remanufacturingenterprisesdonotallowdirectsalesofimportedproductsformaintenance/Remanufacturingpurposeswithoutrepairandremanufacturing,whicharelegalinspection,andshallnotbeexported/importedwithoutinspection.Ifthestatehasaccessrequirements,itmustobtainrelevantaccesspermissionandsellitinourcountry.Inaccordancewiththeregulati***,theinspectionandsupervisionofimportedoldmechanicalandelectricalproductsshallbecarriedoutinaccordancewiththeregulati***,andtheimportedmaintenance/Remanufacturingproductsshouldbecheckedbeforeshipment.对于通过能力评估的维修/再制造企业,或其维修/再制造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检验检疫机构可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一)维修/再制造产品全部来自境外,且维修/再制造产品成品全部返回境外,废弃件退运境外或经***的废弃物处置平台统一销毁的;(二)维修产品业务类别为***服务维修的。三:检验检疫机构应按******要求对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进行口岸查验和到货检验。口岸查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维修/再制造产品入境时对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疫,并根据申报资料对其种类、数量、标签、容器以及是否携带土壤、***生物、***杂质等进行检查。Portinspection:Inspectionandquarantineagenciesintherepair/Remanufacturingproductentryaccordingtotherelevantprovisi***ofquarantine,andaccordingtotheDeclarationonthetype,quantity,tag,containerandcarryingsoil,pestsandharmfulimpuritieswereexamined.到货检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维修/再制造到货后依据我国***、行***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涉及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合格评定。(一)检查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等项目,应当与装运前检验情况相符。(二)检查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现行状态,应当符合***对该产品原始状态的技术要求。(三)检查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是否具备再生价值,无泥土、污垢残留,不存在固体废弃物,应当与装运前检验报告相符;未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应当检查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是否具备再生价值(产品中明显不具备再生价值的或再制造过程中必须更新的部件如电线电缆、紧固件、电器配件、阀门管道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产品内应当无泥土、污垢残留,不存在固体废弃物。(three)checktheuseofElectromechanicalProductsRemanufacturingwhetherh***ethevalueofrenewable,nodirt,dirt,thereisnosolidwaste,shouldbec***istentwiththepreshipmentinspectionreport;nottheimplementationofpreshipmentinspection,checktheuseofElectromechanicalProductsRemanufacturingwhetherh***ethevalueofrenewableproducts(***iouslydonoth***ethevalueofrenewableorremanufacturingprocessmustupdatecomponentssuchaswireandcable,fasteners,electricalaccessories,valvesetc.,shallbehandledinaccordancewithrelevantprovisi***ofthestate,shallbefreeofdirt,dirt)residuesintheproduct,thereisnosolidwaste.四:经维修/再制造后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的,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口/进口。(一)经维修/再制造后的成品必须达到同类产品新品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应当达到经确认的质量控制标准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二)经维修、再制造后的成品必须在明显部位相应标示的维修、再制造标识;应当在使用说明书中对使用者明确告知。(三)被允许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经维修/再制造后的成品,必须符合国内市场准入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保障。出厂时,实施逐批核销制度,欢迎来电咨询。欢迎咨询=微信号:梁全成:1522-184-3731***链服务港口***:上海(总部)、大连、天津、青岛、北京、宁波、成都、武汉、深圳、广州、厦门等欢迎咨询。)
吉林省加合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业务 QQ: 113943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