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根据《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佛府办〔2017〕25号)、《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19〕293号)、《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7-2019)》(南府办函〔2017〕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对《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南府办〔2018〕11号)进行修订。1、扶持对象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三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经南海区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近一年年检合格的商(协)会。具体分为以下三大类:第一类:2019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第二类:2019年首次进入名录库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纳税额不低于20万元的资质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是指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第三类:经镇(街道)推荐且成功服务南海区工业企业于2019年首次进入名录库的商(协)会。2、扶持标准(一)对“第一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15+X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下同)较进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二)对“第二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3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3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4万元。(三)对“第三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每服务1家南海区工业企业首次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单家工业企业不能同时由两个或以上机构提供服务。凯粤知识产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内(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整体战略解决方案,业务涵盖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申请,商标专利交易;同时为企业申办软件退税,两化融合贯标,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网站进行咨询:http://咨询热线:400-082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