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出口欧洲做ERP能效怎么办理
价格:1.00
ErP=Energy-related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部件针对***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灯具ERP能效认证灯具***新能效指令EUNO.119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012年12月14日,指令EU1194/2012发布;指令发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2013年9月1日实行***阶段要求;2014年9月1日实行第二阶段要求;2016年9月1日实行第三阶段要求;灯具ERP认证定向灯和非定向灯“定向灯”指的是在πsr的立体角范围内具有80%光输出(相当于120°锥角)的灯,“非定向灯”指的是一种非定向灯的灯。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均为非定向灯。244/2009/EC主要针对非定向灯,因此非定向的LED灯泡也是包含在该指令内。但是该指令对非定向的LED灯泡也只有光效要求,而且还没有给出测试方法。LED灯具***新能效指令EUNO.1194/2012与能效标签指令NO.87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时)低于5%的要求,将伴随着ERP的正式实施强制要求。而测试时间至少要求6000小时的寿命测试和光衰测试则延长至2014年3月1日实施,因为长达250天的测试周期,因此从2013年9月1号起所有灯具能源类产品需要申请ERP认证才可进入欧盟市场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包括1、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2、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4、启动时间小于0.5秒;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灯具ERP能效标签(EU)874/2012这是一个非常新的指令,2012年9月26日发布。但是它的草案跟定向灯的指令草案同时评议,也许很多读者已经阅读过草案的内容。但正式发行的版本跟草案还是有一定差别该指令***终会取代98/11/EC。该指令范围覆盖的产品包括细丝灯、荧光灯、高强气体放电灯、LED灯和LED模块。该指令还适用于使用上述光源的灯具,包括整体使用在其它产品中的情况,但是它的能源输入不依赖产品的首要用途,如家具。该指令不包括:(a)光通量小于30lm的灯和LED模块;(b)使用电池的灯和LED模块;(c)使用在器具中,主要使用目的不是照明的灯或LED模块,如i.发光作为化学或生物过程的媒介物(如光学***、园艺学、灭蚊器等产品)ii.影像和投影产品(如相机的闪光灯、复印机、投影仪等)iii.加热(如红外灯)iv.信号传输作用(如机场灯)但如果这些灯标明为照明使用,则不排除在此指令范围之外。(d)灯和LED模块是灯具的一部分,不可由***终用户移除,除非作为分离的一部分单独出售;(e)灯和LED灯使用在首要用途不是在照明的产品上,但是如果灯单独出售,则应该包含在此指令范围;(f)灯或LED灯不符合指令2009/125/EC2013和2014年的要求;(g)设计使用(a)到(c)点列出的灯或LED模块的灯具。)